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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年轻球员的使用,我一向很谨慎。
在他们刚打比赛的前两三个赛季,不会有太多出场机会。
虽然他们的积极性都很高,但是那时他们的身体和大脑都还在发育中。
同时我也不希望他们认为在一线阵容中站稳脚跟易如反掌,让他们对比赛如饥似渴总是好事情。
保罗·斯科尔斯在他进入一线球队后的三个赛季里,仅参加了38场比赛,受伤仅是部分原因。
另一方面,那些步入事业黄昏的球员也是靠不住的,因为他们需要更长的时间养伤,而且经常会因旧伤复发而不能比赛。
在我执教曼联的岁月里,有些球员是绝对靠得住的,他们时刻待命,并且能够参加赛季中大部分的比赛。
他们是巅峰时期的:史蒂夫·布鲁斯、丹尼斯·埃尔文、布莱恩·麦克莱尔、马克·休斯、加里·帕莱斯特、德怀特·约克、埃里克·坎通纳、大卫·贝克汉姆、菲尔·内维尔和帕特里斯·埃弗拉。
建立并运营一支球队是一项永恒的事业。
在漫长的赛季里,你需要应对的不只是伤病,更有时光老人会跟你作对。
球队中总会有那些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努力希望跻身一线球队;同时,也有些曾经的主力球员正在走下坡路。
这就意味着一流的球队需要不断做出调整,即使教练天真地认为某些球员可以一辈子为他效力,也迟早要面对现实。
我会不断地为一线球队寻觅新球员——或是土生土长的曼联人(这是我的最爱),或是来自其他地方的球员。
每当我们碰到一位天才球员,都会面对一个不言而喻的问题:如果他来曼联,是否能比现任球员更好地效力于球队。
无论是替补门将还是前锋,这一点都适用。
我还有一个让自己实事求是的习惯,我经常会问自己:我们的一线球队中有哪些队员可以在皇家马德里或是AC米兰或任何冠军球队打上主力呢?这种思考方式通常可以帮助我们发现球队的薄弱环节。
在我组建球队时,我总是试图确保队伍中有几位能够打多个位置的球员。
这样一来,在伤病困扰球队或是出于技战术需要时,教练可以拥有更加灵活的选择。
吉格斯、内维尔、斯科尔斯和约翰·奥谢(JohnO’Shea)都是这种球员中的典范,他们可以踢四五个位置,且表现不俗。
我看重的另一项品质是可靠性。
我喜欢每场都能够出赛的球员。
没有哪个集团的领导者希望自己的优秀职员一周仅能工作3天。
足球运动也是如此,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喜欢麦克莱尔、埃尔文这样的球员,他们代表曼联踢了1000多场比赛。
他们都是我得力的战士,但是显然他们比有些家喻户晓的球员还差一些。
迈克·费兰也是这样的球员,他能够满足球队对他的任何要求。
他可以打任何位置,在需要的情况下,能像一颗鱼雷一样盯防对手。
耐久性是另一个重要品质。
史蒂夫·布鲁斯、加里·帕莱斯特、丹尼斯·埃尔文、大卫·贝克汉姆、德怀特·约克、瑞恩·吉格斯和埃里克·坎通纳很少因为伤病而不能出赛。
1990年,马克·休斯在对利物浦的比赛中受伤了。
我以为他需要休养1个月才能好,但是10天之后他就归队了。
这种耐久性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上帝的恩赐,因为这样一来我的选择会很灵活,并且意味着球队中各球员之间都彼此了解。
1992—1993年的英超联赛上,在全部42场比赛中,有8名球员在多达40场的比赛中保持首发的位置。
那个赛季,我迎来了执教曼联之后的首个英超冠军。
我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球员虽然比20年前的运动员更健康、更强壮,但是比他们的前辈更容易受伤。
在我看来,现在球场草皮的质量跟更高的受伤率有直接的关系。
现在一流的足球场的草坪简直就像斯诺克台球桌一样平滑,这使得比赛节奏更快、更具观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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