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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个配色?不像她喜欢的风格啊。
“是吗?”
她不太懂这些,只是觉得这颜色和CC很配,“你觉得送给CC怎么样?合适吗?”
梁思宇愣了一下,露出一个笑:“再合适不过了。
CC最喜欢马蒂斯,这个风格,绝对会让她爱不释手。”
她正要拿起这花瓶去找店主结账,他却轻轻拦了一下:“不急,我们再看看,有没有什么你喜欢的?”
他内心微微叹息,突然意识到,她似乎是个天生的“极简主义者”
,他几乎没见过她买这些小玩意。
当然,她完全不是出于节省,比如,她喜欢徒步,经常买各种冲锋衣,电子产品也全是最新款。
许瑷达微微顿住了,她听了劝,在店里绕了一圈:“好像看看是挺开心的,但也没什么想买回去的。”
这是真心话,这些小玩意是挺可爱,但买回去也不过放着落灰。
可这么说出来,莫名地,她又有点茫然。
梁思宇刚才一直在仔细观察,他叹口气,把她拉回到玻璃矮柜前,问道:“你刚才喜欢哪个?印章戒指吗?木杆蘸水钢笔?”
“都不是。”
她摇摇头,对上他微蹙的眉,不好意思地承认,“其实是下面那个木制写字台。”
梁思宇示意店主取出来看看,她却摇头,“不用了,买回去又不会用。”
她是坚定的电子笔记党,买这个干什么。
他却坚持:“先拿出来看看。”
店主也对她微笑:“你也喜欢简奥斯汀吗?我有位朋友特别喜欢她,于是仿制了这个便携书写盒。”
许瑷达没回答,她轻轻抽开侧面的抽屉,那里面居然还衬了细绒布,她摸上去,指尖一片柔软温润。
晚上,他抱着她坐在书桌前,握着她的手,在一叠旧信纸上随手涂鸦。
其实他能画几笔油画,但素描却没好好练习过,她又老在乱动,这画就从芍药变成了一团乱。
她看着那乱七八糟的一团,忍不住笑起来:“Ned,我们完全是在浪费墨水。”
“Babe,这是铁线蕨。”
梁思宇厚着脸皮瞎扯,“而且,星期天的晚上,就是用来浪费的。”
他还坚持留下两个人的签名,把那张涂鸦对折起来,塞进了书写盒的抽屉里。
她看着他的侧脸,心跳加速。
“Ned,”
鬼使神差地,她贴紧他的耳畔,“也许,我们可以换个方式浪费时间。”
她眼波流转,看看他,又看看书桌。
梁思宇瞬间凝固,像只被困在琥珀里的小虫。
她的手指划过他耳后:“怎么了?需要我出示ID,让你看看年龄?”
“Naughtygirl.”
他的呼吸骤然加重。
琥珀融化了,松木的香气充满了她的肺腑——
作者有话说:[注1]引用自《身体从未忘记:心理创伤疗愈中的大脑、心智和身体》。
[注2]里尔克《给青年诗人的信》第七封
第50章
周一清晨,闹钟响了,许瑷达迷迷糊糊哼了一声,往梁思宇怀里蹭。
她眼皮沉得睁不开,全身都酸,不想上班,不想起床,只想再睡个回笼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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