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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登高还没有沦落到去翻垃圾桶的地步,他只是外表像流浪汉一样,浑身上下脏兮兮臭烘烘乱糟糟,没个打理,但他心里始终有道坎儿亘在那儿。
那是一道他自己都瞧不见的坎儿。
就算他活得再糟糕,再不像个人样儿,那道坎儿始终在那儿,挡着他,没让他丢掉作为人儿活着的最后一丝尊严。
他会去附近的野地里摘点儿菜回家,蹭上楼道里的公用灶台,煮一锅白水面吃,面里没有调料,他买不起什么调料,自个儿也尝不出什么味儿。
要么呢,他就坐在棚户狭窄的街道上发呆,从白天坐到深夜,把街上发生的一切看在眼里,繁华大都市暗藏的破败角落,光鲜亮丽城市背后的阴影,这样脏乱的地方,什么糟心事儿都可能发生。
但王登高脑袋糊糊的,不管看到了啥,他都没记在心里。
看了,立马就忘了。
他从来不参与进去,也从来不惹事儿。
有次一个小混混喝得烂醉,看见坐在路边的王登高,笑嘻嘻惹他玩儿,一口一个“窝囊废”
、“流浪汉”
,还想拿板砖砸他呢,结构王登高什么都没说,只是阴沉着脸起身,小混混就被他魁梧的体格吓得发抖,一板砖拍到了自个儿头上,差点儿没原地晕过去。
王登高不是没尝试过工作,他初来沪城的时候,跟着隔壁村的陆表哥去过工地,才一天,他就不行了。
他仰头一看那高高的混凝土建筑,脑袋便一阵晕眩,回想起十年前在工地看见的那一幕,罗哥被砸死在他面前的那一幕——
是啊,都十年了,他怎么记得这么清晰呢?明明以前都快忘了,却偏偏在这时候记起来。
那个恐怖的画面不断在他脑海里重复着,他只能扶着墙呕吐,用力地呕吐,吐到最后干呕都呕不出来,直接咳出了一口血。
他没法下工地,要他做别的工作,能干啥呢?是去餐厅端盘子,还是去人家小区门口当保安?其实如果真想找工作,王登高再怎么都能找到一个活路做,就算挣不了多少钱,好歹能住在正常的屋子里,吃上顿有调料的饭菜。
可他不想。
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不够,都还不上他欠的那些钱,说不定他辛苦一天赚来的钱,还抵不上欠款利息的增长速度,他干嘛要去累死累活地辛苦呢?他不愿意。
哈,反正最后也是一场空,还不如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着,至少醉酒然后沉沉睡去的那段时间里,他是快乐的。
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王登高认识了王心宜。
王心宜是个很奇怪的女孩。
王登高第一次遇见她,是在一个暴雨夜,天空里轰隆隆炸着雷,闪电时不时劈开小巷里的黑暗,带来一片惊悚的白光。
大雨噼里啪啦地下着,几乎快要把棚户街淹没。
王登高搭的小屋被淹了,宿醉的他没地方睡觉,只能拖着昏沉沉地身体出门逛悠。
可是才逛几步他就后悔了,这雨实在太大,雨丝弄得他根本看不清路,眼睛都快睁不开。
他转身回去,想在楼道里睡觉,他正是在这时看见王心宜的。
一道白花花闪电劈开黑暗,王心宜披头散发站在对面巷子角落,湿漉漉的头发盖住脸,手臂皮肤惨白惨白,一手拿着刀,另一只手臂上蜿蜒淌着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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