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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之欲请假者,一则因前文未递,愧对师友;二则因此恶浊界中机械太多,一切公心在彼视之尽变为私意,亦无从言报称。
譬如禁御设馆一事近亦不能言,言之又变为公之设计矣。
得请之后,拟仍居辇毂,闭门收徒以自给,亦不应学校之请,则心安理得矣。
[116]
这封信,一方面见出由于罗不断提出主张,已使得宫里的复杂人事变得更为复杂,以致引起对罗的怀疑和不满;另一方面可见静安已被困扰得痛苦不堪,因此决定请假退避。
甚至表示,宁愿过一种“闭门授徒以自给”
的生活,也会感到“心安理得”
。
则不仅是请假暂避,内心实已产生完全退出之意。
静安的困扰,当然是由于罗振玉的多事所造成,但他又不想怪罪三十载云龙会合的老友,只好以“惭愧同为侍从臣”
的婉曲诗语表而出之。
这里,不妨再看看“同为侍从臣”
期间,他们的“皇上”
是怎样看待王罗的关系的。
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写道:“罗振玉并不经常到宫里来,他的姻亲王国维能替他‘当值’,经常告诉他,当他不在的时候,宫里发生的许多事情。
王国维对他如此服服帖帖,最大的原因是这位老实人总觉得欠罗振玉的情,而罗振玉也自恃这一点,对王国维颇能指挥如意。”
[117]溥仪书中的记述,不排除有不准确、误记、甚至颠倒错乱的地方,但此段文字所记,参之以王罗的通信,可以确定为无误。
溥仪《我的前半生》中,由谈罗王的关系,还提出了关于王国维死因的看法。
他是这样写的:
王国维求学时代十分清苦,受过罗振玉的帮助,王国维后来在日本的几年研究生活,是靠着罗振玉一起过的。
王国维为了报答这份恩情,最初的几部著作,就以罗振玉的名字付梓问世,罗振玉也居然受之无愧。
罗振玉早年是有远见的,放长债滚大利的办法是生效了。
罗、王两家后来成了儿女亲家,按说两人又是老友又是近亲,王国维的债务总可不提了,其实不然,罗振玉并不因此忘掉了他付出的代价,而且王国维处处还要听他的吩咐。
我到了天津,王国维就任清华大学国文教授之后,不知王国维在一个什么事情上没有满足罗振玉的要求,罗振玉又向他追起债来,继而又以要休退王的女儿(罗的儿媳妇)为要挟,逼得这位又穷又要面子的王国维走投无路,在一九二七年六月二日跳进了昆明湖里自杀了。
[118]
这就是关于王国维之死的“逼债说”
。
此段文字有一处显误,即把罗的女儿误为王的女儿,而且没有根据地衍生出“休退”
谁的女儿的问题。
但王的死因的“逼债说”
,不是溥仪的首创。
郭沫若早在1946年写的《鲁迅与王国维》一文中,即持此说。
兹将郭文的相关文字引录如下:
王国维很不幸地早生了几年,做了几年清朝的官;到了1923年更不幸地受了废帝溥仪的征召,任清宫南书房行走,食五品俸。
这样的一个菲薄的蜘蛛网,却把他紧紧套着了。
在1927年的夏间,国民革命军在河南打败了张作霖,一部分人正在兴高采烈的时候,而他却在6月2日(农历五月三日)跳进颐和园的湖水里面淹死了。
在表面上看来,他的一生好像很眷念着旧朝,入了民国之后虽然已经16年,而他始终不曾剪去发辫,俨然以清室遗臣自居。
这是和鲁迅迥然不同的地方,而且也是一件很稀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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