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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大家把捕获的鹿都堆放在一起,粗略一数,竟有十四头,大大小小的都有,最小的小鹿也有二三十斤,最大的就是林呈捕获的那头公鹿。
“这鹿血可不能浪费!”
林老头看着鹿尸上流出来的血,赶紧喊,“把装鱼的木桶拿过来,接鹿血!”
众人赶紧找来之前准备装鱼的木桶,挨个给鹿放血,温热的鹿血顺着桶壁流进去,很快就接了小半桶。
木桶里的血很快就凝固冻结了。
林呈则走到温泉边,用温泉水搓洗手上和衣服上的血迹,又绕着菜地走了一圈。
之前搭建的菜棚子竟还挺稳,连大雪都没压垮。
他猜测,大概是鹿群经常在棚子下活动,把棚顶的雪蹭掉了,所以棚子才没被雪压塌。
林老头也跟着走过来,在菜地里翻找了一圈,眉头皱得紧紧的。
“爹,您找什么呢?”
林呈问。
“我想看看菜还有没有剩,结果一根都没了,连菜根都被鹿刨出来吃掉了。”
林老头叹了口气,又看向林呈,“要不咱们再种点菜?反正也不费什么功夫,要是走之前菜没长成,就全拔了带在路上吃。”
林呈想了想,点头道:“行,听您的。”
他们今天没有带菜种,只能下次再过来了。
有了鹿,湖里的鱼也不捞了,他们不再耽误,准备立刻回家。
十四头鹿加起来将近上千斤,一家人连林老头和半大小子林世安算在内,只有八个人,就算每人扛一头,也扛不动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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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呈忽然想起以前跟着李家商队去府城时,见过他们用担架拉猎物。
用两根粗木杆,中间放上木棍,绑上绳索,把猎物放在上面,两人一组抬着走拖着走都行,比独自一个人扛着走轻松多了。
他赶紧这个法子,几人找了四根结实的木杆,很快做了几个抬架,将鹿和放上担架,拖着或是抬着回家。
回家路上,大家兴奋的情绪怎么也挡不住,每个人脸上都笑开了花。
“这么多鹿,能卖不少钱吧?”
“肯定比猪肉贵!
我听人说过,鹿肉是‘山珍’,一头最少能卖二三两银子!”
“这头大公鹿这么壮,说不定能卖五两!”
“回去之后怎么吃啊?我觉得红烧最好吃!”
“炖着吃才香,放点萝卜,汤都能喝三碗!”
林呈听着大家的讨论,笑着问林老头:“爹,这些鹿咱们留几头自己吃,还是全卖掉?”
林老头反问:“你有什么想法?”
“要不,留一半做成肉干,肉干耐放,可以在路上吃。”
林呈说,“鹿肉比猪肉滋补,孩子们吃了也能长壮实些,路上饿了还能当干粮。”
“留一半?”
林老头有些犹豫,毕竟一头鹿能卖不少钱,留一半就少赚了好几两银子,“咱们还要买粮食,卖了鹿能多换点粮。”
“家里也不差这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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