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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书言想夺,却晚了一步。
叶秋城小心翼翼地展平信封,仔细查看,在信封右下角发现一行小字:叶秋城收。
“居然还有我的信。”
他笑眯眯地说。
夏书言别过脸,故意不看对方:“可能?你在百熙待了有一阵子,有人给你写信多正常。”
叶秋城故作惊讶:“在百熙,垃圾桶原来还有信箱的功能。”
“你也知道,纸片很轻的,说不定自己长了脚,有意识,从信箱跑到垃圾桶。”
夏书言的声音有点闷闷不乐,“它可能知道自己最后的归宿是垃圾桶。”
“书言,这封信是别人给我的。
下次我自己来处理,不用麻烦你。”
“你就那么喜欢情书?!”
夏书言猛然凑近,抓住叶秋城的手腕,说,“反正你也不会答应人家。”
“谁说的?我怎么不知道?”
叶秋城反问。
夏书言不管不顾,脱口而出:“他们说你喜欢我。
是这样吗?”
叶秋城毫不慌张,仿佛预料到这一刻,早有准备,老神在在地说:“如果我说是呢?”
作者有话说:全百熙的醋坛子都要翻了……b-1999-易感期叶秋城的表情那么自然,仿佛默默排练了无数遍,只为面对某个特定问题时,讲出烂熟于心的答案。
夏书言差点就信了。
可是,不久前这个人还为临山的夏书言哭过。
人心不可能如此善变。
尤其是叶秋城的心。
夏书言有点生气,有点恼,闷闷不乐,压低声音,说:“别骗人。”
叶秋城表情没太大变化,还是一副万事尽在掌握的模样:“那你对我怎么想的?”
思考片刻,夏书言偏过头,不敢看对方,好像那双眼睛能看透世间真理,看透自己的内心。
看透自己也看不清的内心。
他说:“我……肯定不讨厌你。
喜欢的话……”
后半句,夏书言讲不出。
如果“喜欢”
的定义是欢快愉悦,对某个人和事感兴趣,喜欢和某个人待在一起,那他喜欢的人很多。
身边陪伴多年的亲人自不必说。
英语补习小分队,尽管和贾雁不算熟,他也是喜欢的。
有几个关心他的老师,他也喜欢。
叶秋城当然可以落在这个范围。
但叶秋城还不一样。
和对方在一起,夏书言的心里会滋生不一样的情绪,不止是高兴,也不止舒服。
那种感觉有时候会绞紧胃,有时紧张,也有烦得坐不住的时候,这些天他体验了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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