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译者序
banner"
>
老舍先生当年在英伦半岛讲授汉文,为提高个人水平,焚膏继晷,大读英文小说,因此萌生了写小说的念头;我与之相反,年轻时即怀了小说家的梦想,因为这一痴梦,在大学时期也读了些英文小说。
那时自行规定,每晚睡前至少读二十页,确实坚持了一段时间,也读了一些书,比如D.H.劳伦斯的《恋爱中的女人》《儿子与情人》,他的中篇小说《公主》也写得非常优美。
哈代的《远离尘嚣》《无名的裘德》《苔丝》《还乡》我也都很喜欢,因小说中那种摆脱不去的宿命感,还有那份诗意。
此外,另有两部小说让我印象深刻,那就是《一九八四》和《美丽新世界》。
因为它们,我才知道世上还有一类“反乌托邦”
小说,并被作品中描述的世界深深打动,自己也依样画瓢,写了人生中第一部可以算是长篇小说的叙事作品《云中帝国》,只是早扔在旧纸堆中,云深不知处了。
在当时,我是一点儿都不会料到,多年之后,自己竟有幸翻译《美丽新世界》和《重返美丽新世界》。
好比重温旧梦,但这梦其实沉重。
作者阿道司·赫胥黎在七十多年前提出的那些关于人类命运的问题,即便今日也未能完全解决,并依然促使今人对现状进行反省,对未来进行思考。
而只有学会反省与思考,人类才有希望。
人人都关心这个世界的气候、政治、荣耀与恐怖,才有可能解决其间威胁人类命运的问题。
如果没有反省与思考,任邪恶、恐怖和罪行临在别人身上却不去声援,终有一天那些邪恶、恐怖和罪行将会临到我们自己身上——这才是真正可怕的未来,因为未来就源于当下。
《美丽新世界》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生于1894年7月26日,卒于1963年12月17日。
此人出身世家,其祖父是著名的生物学家托马斯·赫胥黎,以“达尔文的看门狗”
自诩,是进化论的坚定信奉者,其名作由严复引介翻译为《天演论》,在中国影响至深;其父伦纳德·赫胥黎则是《康希尔杂志》(Theagazine)的编辑、传记作家;其母是诗人、批评家马修·阿诺德的侄女。
可见,赫胥黎家学渊源深厚,加之天资聪颖,1908年进入了著名的伊顿公学,但因眼疾辍学;后于1913年入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攻读文学,1916年毕业。
在牛津期间,他认识了劳伦斯,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917年,赫胥黎在伊顿公学执教,并开始诗歌创作,但很快便放弃了。
在伊顿工作的三年间,他屡次前往伦敦,混迹于以伍尔芙为核心的“布鲁姆斯伯里圈”
(1)。
1919年从伊顿辞职后,赫胥黎开始新闻写作,并利用空闲时间进行小说创作,同年在比利时结婚。
1923年,他放弃新闻工作,专心从事小说创作。
在此期间他四处游历,1920年代一度旅居意大利,1937年迁居美国洛杉矶。
1960年他被诊断出患有癌症,并于1963年去世。
巧合的是,他去世的当天正是肯尼迪总统被刺杀的那一日。
作为二十世纪影响力极大的作家,他一生写作了五十多部各种类型的作品,代表作有《美丽新世界》《重返美丽新世界》《卢丹的恶魔》《知觉之门》等。
他既是小说家,也是小品文作家、社会评论家、剧作家、诗人,晚年成为了神秘主义的信奉者。
1921年,赫胥黎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说《铭黄》(eYellow),立刻得到了普鲁斯特的赞许,他认为赫胥黎在英语文学中占据了不可动摇的位置。
1923年出版的小说《滑稽的环舞》(TheAnticHay)因作品吐露出的幻灭性和讽刺性而受到了评论界的质疑,但却得到年轻读者的喜爱。
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以赛亚·伯林爵士曾回忆说,他在青年时代把赫胥黎视为文化英雄。
1928年,赫胥黎的小说《旋律的配合》风靡英美。
1932年,赫胥黎出版了《美丽新世界》,这部小说也成为其一生文学创作的巅峰,在文学界、思想界引发热议,并被译为多国语言销售至今。
此书虽因其机智的文笔和出色的讽刺著名,但作者在写作时却秉持认真严肃的态度,这一态度延续到其后来的《重返美丽新世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