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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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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向权力冲刺,杰克逊失败了。
由于是仅以很少的票数差距失败的,因此,这位新的救世主的追随者们发出了骇人听闻的叛国呼声。
既然他们的候选人是“人民的选择”
,既然人民是通过投票过半数来表达自己的意志,借耶和华之口发表意见,所以,有悖于其决定的任何法案,都被视为公然侮辱万能的上帝。
更有甚者,在安德鲁·杰克逊1824年落选之后,辱骂声和谴责声随即汹涌而来,因为在过去二十五年间,政治几近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职业。
美国前六位总统,都是高贵的绅士、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彬彬有礼,学识渊博,擅长交际,创建了共和国,缔造了宪法,是功勋卓著的元老。
他们中不曾有人因生活所迫而不得已去躬耕陇亩、使锹抡斧。
因其个人风格或者经济背景,他们中的一些人曾经寻求过农民的政治支持,另外一些人也曾同沿海的商人、银行家和制造商结成同盟。
不管他们是否曾是贵族生活或民主生活理想的代表,一种提供高效而忠诚的服务的愿望都曾给他们以激励。
他们认为应召出任最高职务是一种颇为庄严的回报,之所以天降大任于斯人,谦虚地说,是因为他们的同胞们认为他们最适合担任其临时统治者。
他们中一些人力求奢华,讲究排场,另一些人则不修边幅,但是,这既是个人喜好的一种表现,也是政治上的一种计策。
那么这位推崇杰斐逊总统先生而且吵吵嚷嚷、志在必得的年轻人会怎么样,我不愿去做猜测。
之所以绕了个弯子,谈及礼仪这个问题,是因为,如果不确切理解我们共和国初期的官场做法,就不可能理解约翰·昆西·亚当斯总统(著名革命家约翰·亚当斯的儿子)为何诚惶诚恐地期待他的继任者走马上任。
对于那些有着政治听觉和社会视觉的人来说,杰克逊当选似乎是绝对必然的。
就当时来说,不仅经济利益的中心从东部转移到了西部,而且杰克逊本人对当时将要掌权的党来说也是一个理想的候选人。
他是一个威严的人(当然无疑也是我们最谦恭有礼的总统),然而从出身和所受的训练来说,他都是边民的孩子,即使在受命出任国家的行政首脑时也依然如此。
杰克逊的父母于1765年自爱尔兰移居北卡罗来纳。
两年后他们的儿子安德鲁出生。
十四年后,这个孩子就已长得人高马大,参加了革命,并参与了几次小型战斗,还曾身陷英国监狱营。
杰克逊经常回忆起这段经历,直到他最后的日子,他到死都是大不列颠的不共戴天的仇敌。
后来,这个年轻人决定逃离田纳西的一个农场,摆脱那里的苦役。
对每一个孩子的潜力都深信不疑,是新兴的西部时尚。
在那里,年轻的安德鲁利用闲暇学习了法律,为将来从政做了准备。
1788年,安德鲁接到了第一项任命,受命出任北卡罗来纳西区的检察官。
不久后他荣升为联邦众议员和美国参议员。
在这段生涯中,他并不为人所注目。
令人侧目的是,他痛恨一切似乎会使他想起过去君主制的那些事情,这从他激烈反对华盛顿将军的一切政策、支持一个不可靠的人物——副总统阿伦·伯尔等事情上,可见一斑。
但是,一旦离开华盛顿和其他文明的地方,他就会忙忙碌碌过自己的日子。
他帮助起草了所在州的宪法——他曾担任田纳西州最高法院法官达数年之久——而且被认为是共和国未来的领导人之一。
虽然从事着法学和行政领导这样的工作,但这并没有阻止他成为一个非常急躁易怒的公民,也没有制止他进行多次决斗。
这些危险的决斗是因何而起,在什么地方进行的,我们不得而知。
在一个酒气熏天的社会里,一句话就可能引发争吵,在1800年,一次争吵之后,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拔枪相见”
。
在这些决斗中,杰克逊有时会杀死对手,有时也并非那么走运。
1806年决斗中受的伤就一直折磨着他,到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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