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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贫穷的英格兰移民的孩子。
十七世纪后半期,他的父亲从英格兰的北安普敦郡移民到马萨诸塞州的米德尔塞克斯县。
他刚学说话的时候,就有人教他学文化。
还不到十一岁,就到父亲在波士顿开办的肥皂厂干活。
三年后,他在他同父异母兄弟开办的印刷厂得到一份合意的工作。
他这位同父异母的兄弟当时担任著名的《新英格兰报》编辑兼出版商。
从那天起直到他漫长而活跃的生命结束之时(他享年八十四岁),他从未远离过排字工作。
然而,波士顿留住这个年轻人的时间不很长。
人们认为他是个太激进、太坦率的“自由思想者”
,以至无法取悦仍然主宰那个地方的牧师们。
因此,十七岁时,他背起行囊,搬到纽约去住,并开始其流浪学徒的生涯。
他从纽约到伦敦再到费城。
费城后来就成了他的家乡。
从那时起,他干了很多种职业。
直到大革命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并且使他成为一个政治家。
他发明了一种新的铅字;他在印刷他的《宾夕法尼亚报》时试验一种油墨;他自学了拉丁语、西班牙语、法语和意大利语;他帮助创建了美国哲学研究会;他担任过殖民地的邮政总局长,他加速发展邮政业务,直到纽约每周能够收到三批来自费城的邮件;他是第一个成功地反对清教徒安息日的叛逆者;他星期天看书学习,不去听别人贩卖的学问。
他研究造成地震的原因,改进了著名的富兰克林壁式取暖炉;他使他的家乡有了一个充足的街道照明系统;他因发明新型的富兰克林棒,并且因这种避雷针普及世界各地而获得了设在伦敦的皇家学会颁发的科普利奖章;他以理查德·桑德斯的笔名每年出版《穷人理查德年鉴》小册子,在十八世纪后半期,圣诞节期间的每个桌子上都会摆放一本这样的小册子;他创办并经营过第一家公共图书馆;他担任宾夕法尼亚州议会议员达十三年之久,他曾是他自己所在的州、佐治亚州、新泽西州和马萨诸塞州驻伦敦的殖民地代理人。
在家时,他总是亲自将他的很多印刷品所需的纸张从仓库搬到印刷厂,他只打算做一个印刷工,做个普普通通的老本杰明·富兰克林。
当宗主国和殖民地在征税问题上发生争吵时,一开始,他试图尽自己所能达成某种妥协。
但是,当他看到英国政府无法或不愿接受美国定居者的立场时,他就直言不讳地主张适度使用暴力。
他用自己的以及所能筹措到的所有资金来支持自己的这种观点。
叛乱的领导人默认他为大革命的一位非正式的元老。
眼看着如果只是十三个联邦州,而没有别的国家的支持,打赢战争没有什么希望,这时,他们就请求富兰克林出国,看看能否做点什么。
新生的共和国陷入严重的财政困境之中。
然而,这里生产的某些东西却是欧洲急需的原材料。
受过清教徒和公谊会流派熏陶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能够达成最好的交易。
他已经七十多岁了,但是,他似乎拥有一个永不衰竭的生命。
此外,他还是唯一提倡自由的人,享誉国外。
他仅凭自己的声望,就不会有被拒绝进入法国、西班牙和荷兰大臣以及银行家会客室的风险。
在两个孙子的陪伴下,这位老人横渡大洋,乘着小小的“报复”
号船经历一次可怕的航行之后,于1776年12月抵达法国海岸。
他接受的指示非常含糊。
大陆会议甚至没有给他开具一个信用证。
但是他运气不错,“报复”
号船在途中俘获了两名英国商人,卖掉他们装运的木材和白兰地的所得使这位美国代表有了足够的零花钱,可以度过一两个月的日子。
那时的法兰西王国就像十五世纪前的罗马帝国一样。
法国人(单指上层阶级,因为下层阶级无足轻重)的文明程度已经达到很容易给整个民族带来很大不幸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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