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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小农场主现在是独立军队的军人,获得了报复的机会,他们在公开宣言中,高声宣布,等待“叛徒”
的命运。
其后果就是,不管愿意不愿意,亲英分子不得不保持沉默。
如果美国人在战争中失败了,很难说他们会干出些什么事来。
但是叛乱者从一开始就不退让,而亲英分子也从未侥幸获得过成功。
英国人的问题,解决得不是那么顺利。
据来自伦敦的最新报道,为了使殖民地居民屈服,英国政府雇用了欧洲大陆非常能干的雇佣军。
但是华盛顿和他的顾问们并没有为此而大费周章。
他们太了解英国的职业军官了,因此并不惧怕。
他们熟悉国家的环境,知道何种战术更适合旷野作战,而且他们距自己的补给基地很近。
是的,—场对付英王陛下雇用的德国土包子农民的战役,没有使他们感到不安。
此刻,他们焦虑的问题是:那种激励着全国人民的美好感觉,能否持续到最后时刻;在共同的敌人被打败之前,他们是否还能和平民一直团结在一起!
尘埃落定,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不仅要决定是英国人还是美国人应该统治大西洋海岸那些土地肥沃的地区,而且还要决定两个相互冲突的派别中的哪个派别应该成为新的美国民族中起主导作用的一方:是贵族派、商人还是边远地区的小店主?
既然敌人就站在大门口,那么合作就成为成功的第一要素。
为了促成这样的合作,就有必要制定一个使双方能够团结的共同纲领,哪怕这种团结只是一种短暂的,即使只有几个月或数年。
华盛顿忙着训练新兵,抽不出时间做这件事。
约翰·亚当斯缺乏那种个人魅力和深刻的说服力,没有这种说服力,在形形色色的人举行的聚会上将一事无成。
这些人现在正在威廉·佩恩的古都开会。
这时,一个弗吉尼亚人又赶来了。
托马斯·杰斐逊,和华盛顿一样是个南方人,也出身于有名望的家族,因为他的父亲曾经娶过一个姓伦道夫的女人。
这两个男人也就只有这点相似之处。
华盛顿无论从出身还是生长的环境来讲,都是个“贵族”
,他是拥有低地肥沃土地的一小群种植园主中的一员;而杰斐逊,则是一个在边远地区长大的孩子,在遥远的蓝岭山脉的农场中,他度过了少年时代,在前往威廉斯堡学院读书之前,他极少看到东部那些矫揉造作的文明。
据说,在十六世纪早期,人文主义学者伊拉斯谟喜欢波兰人的生活方式,喜欢马丁·路德的思维方式。
用同样的模式来描述杰斐逊,那就是,他喜欢贵族的思维方式,喜欢民主的生活方式。
相比较而言,正在与英王作战的华盛顿很愿意被人称为阁下,喜欢让自己置身于带有皇家礼仪的盛大场面之中。
这些礼仪恰是所有优秀的爱国者从内心真正厌恶的。
杰斐逊却与此不同。
在阿尔伯马尔县的所有邻居眼里,他从孩提时代就一直是平凡的汤姆。
他鄙视那些生活礼节,边远地区能吃苦的男人们把那些礼节看作是弱小民族不必要的装腔作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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