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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一开头交代人物的姓名、籍贯和出身。
“金溪”
是县名,现在属于江西省抚州市,是作者的家乡临川县的邻县。
“世隶耕”
,就是世世代代种田,“隶”
是属于的意思。
这句告诉我们,方仲永是金溪县的一个农家子弟。
注意,作者没有介绍别的情况,单单提出“世隶耕”
来,这是为了给下文张本做铺垫。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连写字的文具都没有看到过。
“书具”
就是写字的工具,也就是人们通常称之为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
这句是承上句“世隶耕”
而来的,既是祖祖辈辈种田的农户,家中又哪来这些东西呢?然而奇怪的是,仲永突然又哭又闹,却又不是要吃要玩,而偏偏要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文房四宝。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他的父亲自然觉得非常奇怪,便试探着向邻居借来了文房四宝给他。
“旁近”
是就近的意思,也就是邻居。
接着,更为奇怪的事出现了,这个从来不曾见过笔墨的小孩子,居然提起笔来,写了四句诗,并且还落了款。
这简直是奇迹,然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首诗还立意不差。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这五岁的小仲永写的诗,主题思想是要侍奉父母、团结宗族,的确不同凡响。
因此,他的诗就在乡里的读书人中流传开了。
“收族”
,是要同族的人按辈分、亲疏的宗法关系团结起来。
“以……为意”
,是一个常见的文言句式,意思是把什么什么作为思想内容。
从此以后,别人指定题目要仲永作诗,他都能够一挥而就,并且文采和内容两方面都很不错。
可见,仲永作诗绝不是弄虚作假的。
“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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