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作者说,方仲永五岁能诗的事情已经听说很久了,这是补充说明第一段所叙述的内容是听说来的。
“明道”
是宋仁宗的年号。
“先人”
,这里指作者已经故去的父亲,因为这篇文章不是当时写下的,而是后来追记的。
根据有人考证,王安石在明道二年,也就是公元1033年,跟随父亲一道回乡,因为他的母亲吴氏是金溪人,所以得以在舅家见到慕名已久的方仲永。
那时候,方仲永已经十二三岁了,那年王安石也只有13岁,大致和方仲永的年纪差不多,但是王安石毕竟是诗书人家,学问自然已不简单了。
他让方仲永作诗,觉得大失所望,方仲永的诗已不能同以前的传闻相比,名不副实了。
“称”
,就是相符的意思。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
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
再过了七年,王安石从扬州回老家,又到了舅舅家中。
他仍然惦记着方仲永的事,一打听,人们告诉他说:已经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了。
“泯”
是消失的意思,这里是指方仲永幼儿时期的聪颖天资消失殆尽。
第二段通过作者先后两次所见所闻,叙述方仲永由一个神童沦为平庸之辈的结果。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总是有一个过程的。
方仲永天赋超人,5岁能诗;可是由于他那位糊涂的父亲“不使学”
,几年之后方仲永便“不能称前时之闻”
了;最终则“泯然众人矣”
。
这就是方仲永悲剧的演变过程。
以上两段为全文的第一部分,侧重叙事。
第二部分是作者就第一部分叙述的事情所发的议论,他告诉我们,从方仲永这个神童的悲剧故事中,我们得到什么启发,应该吸取什么教训。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王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