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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桑:穿长裤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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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裤对于女人,可以是一种最简约的独立宣言,比如乔治·桑。
她有真正的混血气质,不是指血统,而是指出身的落差——她妈妈是个随军妓女,而她爸爸是个男爵,她自幼在一个大庄园里孤独地长大。
和尤瑟纳尔一样,因为没有参照系,只好把自己活成了一个自转的星系,她的棱角从来也没有被打磨的机会,所以她根本用不着在人群里制造个性凸现自己。
作为彼时法国唯一一个自己养活自己且顺手养活情人的女人,穿长裤、马甲、马靴,抽烟斗,出没于文学沙龙,只是她幼年穿着骑马装、独自涉水远足的延伸而已。
对于乔治·桑而言,长裤也是一种姿态,如果说她选择用男名出入文坛,是为了赢得一种没有被偏见污染的解读,不至于让读者打开卷首就进入阅读闺阁文学的闲散和惰性中,那穿长裤就是她在用身体语言说:“我,生而为我,是多么愉悦的事情,我很享受这个。
对我来说生活就是此时,这一刻,永远是最好的,我只追随自己的本性做事,散步,骑马,穿男装在田头睡午觉,自由选择情人,别想拿狭隘的女性行为路径拘泥住我。”
这个当时法国唯一一个穿长裤的女人很幸运,生在一个新旧价值观交接的年代,整个浪漫派阵营都是她的精神后盾,所以,得罪主流审美观对她来说,只有娱乐的快感,而不必付出离群的惨重代价。
如果早生100年,她的叛逆**会让她被送进精神病院;晚100年,她难免不被草草塞到西蒙·波伏瓦的女权阵营里去。
事实上,乔治·桑的可爱之处恰恰在于她的热力,既不是宗教情绪式的献祭热情,也不是女权分子式的两性对抗,她就是一个女人原始欲力和自由意志的结合。
她爱男人,也在享受他们的爱,到了60岁她还在坚持洗冷水澡,只是为了让身体保持最佳状态,皮肤紧实,精力充沛,好和那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共享**。
她在爱能上,和她在物质上一样慷慨大方,那种貌似清淡的碎碎的小喜欢,可满足不了她的大胃口。
“我被一口口地、断断续续地弄得筋疲力尽,我站立不住,多么疯狂的幸福。”
哈哈,这就是200年前的妇女**日记。
有时,穿长裤的女人会爱上一个穿长裙的女人,比如麦卡勒斯对凯瑟琳·安·波特。
以上两位女士都隶属于美国南方作家群,这个文学团体,就像中国的江南作家群一样,都是我的最爱,居移气,养移体,文气一样是受地气和血统影响的。
他们的文字里,都有分外纤细的神经末梢、阴湿的情绪流、暗影中出没的情节。
制造这些文字的南方派作家身上,也有相应的配置,凯瑟琳·安·波特是老式的南方派淑女,这种女孩子在《飘》里俯拾皆是。
她们是骨架沉重、品质精良的老红木家具,尘土飞扬的旅途中,头发也要梳得一丝不乱,战火喧嚣的太平洋舰队上,也要用骨瓷杯喝咖啡,沉淀在骨子里的世家修养,通身的贵族气派,一举手,一投足,都有传统的重量。
这个修养里的一个默认值,就是女士一定要穿裙装。
可是麦卡勒斯呢,上帝造她时肯定是分了心,造到半路就撒了手,既没有给她配备女性的妩媚身线,也没有给她善于讨好的甜美性格,她就是她笔下的弗兰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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