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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这里,我觉得好的感情是:在彼此的眼里,我们都在做最好的自己。
其实在一起的要义,最最重要的,是两个人都能在关系中活成最好的自己,若非如此,那就要考虑这段关系是否值得继续了。
我不敢说我们这样的关系就是好的关系,只能说我们正以一切向好的方向在前进。
我们像两个孩子,在彼此面前放下防备,放松地做自己。
我永远像小S一样疯玩疯闹,说些没头没脑的话,毛手毛脚,像毛头小子,失意和沮丧的时刻都留给了K。
有一次,忘记是什么事情,我被惹恼了,当然原因也不单单是K,当时工作上也有些困难,各种事情积在一起,越哭越伤心。
K则取笑我,把我的丑样子拍下来,360度各个角度绝不遗漏,哭到最后我就没劲儿了,与K一起看刚刚哭鼻子的我有多丑。
K在这种时候,更像是大地一般托着我,让我不至于因为离心力太强被甩出去。
K充当的角色除了是我的大地以外,更多的是一个爱讲笑话、呆呆傻傻、自恋十足、贱兮兮的男朋友,总会讲些没头没脑的笑话,而我总能被逗得喘不过气。
我想起有个小故事:“一对新婚夫妇在结婚现场,主持人问男方:‘是在什么瞬间让你下决心要娶眼前这个女生?’男方回答说:‘某一次聚会,我讲了一个笑话,全场只有她一个人笑了,那一刻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娶到她。
’主持人再问:‘就这么简单?’‘对,就这么简单。
’”
其实选择一个人有时真的就这么简单,那天他身上的香皂味儿,那次他帮忙推了一下行李箱,这背后都藏着一个道理:我们发射出的独特信息,只有那个人接收到,于是,就是他了。
爱情这玩意儿,真俗!
它让那么多神仙瞬间落入凡尘,写些甜腻腻的话来取悦爱人。
王小波那么灵气逼人的一个人,都会说“你真可爱,让人爱得要命”
,徐志摩这么个大诗人,都败给爱情,用各种“酸酸”
的落款给陆小曼写情书。
爱情又是多么美好的事情,让人日思夜想,奋不顾身。
廖一梅写过:“有了爱,可以帮助你战胜生命中的种种虚妄,以最长的触角伸向世界,伸向你自己不曾发现的内部,开启所有平时麻木的感官,超越积年累月的倦怠,剥掉一层层世俗的老茧,把自己最柔软的部分暴露在外。
因为太柔软了,痛楚必然会随之而来,但没有了与世界、与人最直接的感受,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
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不是理性、电脑和其他各种物质条件,而是感性、情愫、面对面交流。
呸,爱情这玩意儿,真俗!
害我写了一篇情情爱爱的文章,但也乐得高兴,毕竟以后回忆起来,这些都可以为我做证。
就像《荷马史诗·伊利亚特》里讲的:“正因为我们在劫难逃,万物显得更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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