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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弘治时内府供应繁多,“光禄岁供增数十倍,诸方织作,务为新巧,斋醮日费巨万,太仓所储不足饷战士,而内府收入,动四五十万。
而宗藩贵戚之求土田,夺盐利者,亦数千万计。
土木日兴,科敛不已。
传奉冗官之俸薪,内府工匠之饩廪,岁增月积,无有穷期。”
(《明史》卷一八一《刘健传》)财用日匮。
国库被内廷所提用,军饷又日渐不敷,弘治八年(1495)尚书马文升以大同边警,至议加南方两税折银(《明史》卷一八一《谢迁传》)。
正德时诸边年例增至四十三万两(同上书卷二三五《王德完传》),军需杂输,十倍前制(同上书卷一九二《张原传》)。
京粮岁入三百五万石,而食者乃四百三万人(同上书卷二〇一《周金传》)。
嘉靖朝北有蒙古之入寇,南有倭寇之侵轶,军兵之费较前骤增十倍。
田赋收入经过一百五十年的休养生息,反比国初为少。
(55)嘉靖五年(1526)银的岁入止百三十万两,岁出至二百四十万两(同上书卷一九四《梁材传》)。
光禄库金自嘉靖改元(1522)至十五年(1536)积至八十万两,自二十一年(1542)以后,供亿日增,余藏顿尽(同上书卷二一四《刘体乾传》)。
嘉靖二十九年(1550)俺答入寇,兵饷无出,只好增加田赋,名为加派,征银一百十五万两。
这时银的岁入是二百万两,岁出诸边费即六百余万两,一切取财法行之已尽。
(56)接着是东南的倭寇,又于南畿浙闽的田赋加额外提编,江南加至四十万。
提编是加派的别名,为倭寇增兵而设,可是倭寇平后这加派就成为正赋(同上书卷七八《食货志二·赋役》)。
广东也以军兴加税,到万历初年才恢复常额(同上书卷二五五《李戴传》)。
诸边年例增至二百八十万两(同上书卷二〇二《孙应奎传》,同书卷二三五《王德完传》)。
隆庆初年马森上书说:
屯田十亏七八,盐法十折四五,民运十逋二三,悉以年例补之。
在边则士马不多于昔,在太仓则输入不多于前,而所费数倍。
(同上书卷二一四《马森传》)
派御史出去搜括地方库藏,得银三百七十万两也只能敷衍一年。
内廷在这情形下,还下诏取进三十万两,经户部力争,乃命只进十万两(同上书卷二一四《刘体乾传》)。
万历初年经过张居正的一番整顿,综核名实,裁节冗费,政治上了轨道,国库渐渐充实,渐渐成小康的局面。
张居正死后,神宗惑于货利,一面浪费无度,另一面肆力搜括,外则用兵朝鲜,内则农民暴动四起,国家财政又到了破产的地步。
万历前期的国家收入约四百万两,岁出四百五十余万两。
岁出中九边年例一项即占三百六十一万两(57),后来又加到三百八十余万两(58)。
每年支出本来已经不够,内廷还是一味向国库索银,皇帝成婚,皇子出阁成婚,皇女出嫁,营建宫殿种种费用都强逼由国库负担。
(59)又从万历六年(1578)起,于内库岁供金花银外,又增买办银二十万两为定制(《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仓库》)。
结果是外廷的太仓库光禄寺库太仆寺库的储蓄都被括取得干干净净,内廷内库帑藏山积,国库则萧然一空。
(60)万历二十年(1592)哱拜反于宁夏;又接连用兵播州;朝鲜战役历时至七年。
支出军费至一千余万两。
(61)大半出于加派和搜括所得。
《明史·孙玮传》记:
朝鲜用兵,置军天津,月饷六万,悉派之民间。
(同上书卷二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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