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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信念、良史及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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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时期,刘知幾对史学和史学工作的反省,有些问题如关于史家“三长”
和“直书”
的评论,已明显地反映出史学家的自觉意识的发展。
这种发展到中唐时期又产生了新的变化,即史学家对于自身职责与社会之关系的认识,趋向于更加自觉、更加深刻,且或多或少带有一些理论性的成分,显示出史学家自觉意识的增强。
史学家这种自觉意识的增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宜守中道,不忘其直。”
宪宗元和八年(813),韩愈任史馆修撰。
有位刘秀才致书韩愈,希望他在历史撰述方面做出贡献,并对前代优秀史家吴兢等给予称赞。
韩愈复书刘秀才,谈到他对史学工作的一些看法。
其要点是:“凡史氏褒贬大法,《春秋》已备之矣。
后之作者,在据事迹实录,则善恶自见。
然此尚非浅陋、偷惰者所能就,况褒贬耶?”
他举孔子、左丘明、司马迁直至本朝吴兢等为例,认为,“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也?”
还有,“传闻不同,善恶随人所见,甚者附党,憎爱不同,巧造语言,凿空构立;善恶事迹,于今何所承受取信,而可草草作传记,令传万世乎?”
[242]等。
这是一封情绪低沉的信,其中反映了韩愈对史学与社会之关系上的一些不正确看法。
次年正月,韩愈好友柳宗元就此致书韩愈,诚恳地批评了他的这些看法。
这就是著名的《与韩愈论史官书》一文。
在这封信中,柳宗元从朴素的唯物观点出发,批评了“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
的看法,而着重阐述了“宜守中道,不忘其直”
的思想。
这就是说,坚守中庸的道德标准,但又不可丢掉史学家的正直精神。
柳宗元认为:“凡居其位,思直其道。
道苟直,虽死不可回也;如回之,莫若亟去其位。”
这是从一般任职来说的,它反映了柳宗元的人生态度及其对于仕宦的看法。
根据这样一个基本的认识,柳宗元进而提出:“退之(韩愈字退之)宜守中道,不忘其直,无以他事自恐。
退之之恐,唯在不直、不得中道,刑、祸非所恐也。”
意即担心的不是什么天刑、人祸,而是放弃正直的精神从而失掉中庸的原则。
在柳宗元看来,中道即中庸之道,不是可以不讲原则,放弃史学家的公正的立场。
否则,“信人口语,每每异辞,日以滋久,则所云磊磊轩天地者,决心沉没,且杂乱无可考,非有志者所忍恣也”
[243]。
一个有抱负的史学家,怎能容忍唐代那些有重大价值的史事被混淆、被沉没呢!
通观此书,柳宗元以阐述“宜守中道,不忘其直”
的原则,而涉及史学家的德行、勇气和对于社会的责任心等问题,较多地从理论上反映了史学家强烈的自觉意识。
柳宗元是杰出的思想家和文学家,但他撰《非〈国语〉》、《封建论》、《天对》等文,证明他于史学尤其在史论方面,是有突出的见解的。
从这一点来看,他的上述论点亦可视为史学家的一种思想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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