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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藉》篇指出《国语》作者把“宣王不藉千亩”
跟后来“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联系起来,显然是附会之说:“败于戎,而引是以合焉,夫何怪而不属也?”
柳宗元甚至认为,所谓“战于千亩”
当是杜撰出来的,所以他写道:“又曰‘战于千亩’者,吾益羞之。”
《国语·晋语二》记了这样一件事:周襄王元年(公元前651),齐桓公盟诸侯于癸丘。
晋献公将与会,途中遇到周王卿士宰孔。
宰孔先是挑拨齐、晋关系,阻止献公赴会;然后又对自己手下的人说:“晋侯(按指献公)将死矣!
……今晋侯不量齐德之丰否,不度诸侯之势,释其闭修,而轻于行道,失其心矣。
君子失心,鲜不夭昏。”
《国语》作者在写了这一段话后接着写道:“是岁也,献公卒。”
柳宗元在《宰周公》篇中批评说:“假令一失其道以出,而以必其死,为书者又从而征之,其可取乎?”
这里说的“无足取者”
、“吾益羞之”
、“其可取乎”
,等等,都是批评《国语》作者把毫无根据的预言当作真实的历史看待,以至从历史记载上来“证明”
这些预言的不诬,这种作史态度是不可取的。
第三,批评《国语》作者把“后之好事者为之”
当作当时的历史写入史书。
如《葬恭世子》篇批评晋国国人歌谣和郭偃预言,说什么14年后重耳就可以回国图霸了,等等,“是好事者追而为之,未必郭偃能征之也”
。
柳宗元认为,人们对于“政之善恶”
的议论,不是不可以写入史书的,因为这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利害得失,但是他反对把后来的“好事者”
的杜撰当作真实历史加以记载。
《乞食于野人》篇也是批评《国语》作者的这种书法:重耳在外流亡12年,一次乞食于野人,后者以土块与之,重耳大怒。
狐偃乃据此事预言12年后重耳可以得到这块土地。
柳宗元指出:“是非子犯(狐偃)之言也。
后之好事者为之。”
这两个例子说明柳宗元对于史料的鉴别是非常认真而又十分敏感的,哪些记载确是当时发生的事情,哪些记载确是“后之好事者为之”
进行附会牵合的事情,他都详加分辨,予以澄清。
他对《国语》的这一批评,是中国史学家求实精神之优良传统的突出表现。
第四,批评《国语》作者还存在一些书不当书之处。
如《筮》篇认为:晋国司空季子“博而多言,皆不及道者,又何载焉?”
这是反对以空言入史。
《国语》记:“叔鱼生,其母视之,曰:‘是虎目而豕喙,鸢肩而牛腹,溪壑可盈,是不可餍也,必以贿死。
’遂不视。
杨食我生,叔向之母闻之,往,及堂,闻其号也,乃还,曰:‘其声,豺狼之声,终灭羊舌氏之宗者,必是子也。
’”
[253]这一荒唐的记载,显然也是后人附会之词,带着浓厚的宿命论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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