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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的一早,回程的马车终於到了熟悉的永乐镇,车軲轆压在镇上那熟悉的石板路上,扬起的尘土仿佛都带著一股子欢快劲儿。
车里,赵氏、刘氏、钱彩凤婆媳三个,早就按捺不住,把新衣裳换上了身。
赵氏身上穿著一身崭新的絳紫色绸缎衣裳,是前几日在府城最大的绸缎庄里,了大价钱扯布新做的。
此刻她头髮梳得油光水滑,脑后插著那支王明远从湘江府带回来的沉甸甸的金簪子,耳朵上坠著同款的金耳环,手腕上也戴上了那只金鐲子。
这一身行头,她活了大半辈子都没这么齐整过。
旁边的刘氏和钱氏也是一样,都换上了顏色鲜亮的新衣,头上戴著金簪和珠。
就连猪妞和猪娃,也被奶奶和娘亲打扮得跟年画娃娃似的,穿著新衣,扎上了红头绳。
用赵氏的话说:“咱家三郎考中了举人,是天大的喜事!
是文曲星下凡落到咱老王家了!
咱自家人就得穿得亮亮堂堂、体体面面的!
不能让人看低了,更不能给三郎丟份儿!”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王金宝看著老伴儿和儿媳们这身快要闪瞎人眼的打扮,再瞅瞅自己和大儿子、狗娃也被逼著套上的新绸布长衫,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他心里嘀咕:这知道的说是举人回村,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儿来的暴发户土財主全家出动呢……尤其是老婆子,那金簪子晃得人眼晕,也不怕路上让人瞅见给抢了去。
王明远自己,也被娘亲赵氏亲自盯著,换上了那身標誌著举人功名的青色襴衫。
这衣服一上身,配上他如今沉稳的气度,看著就透出一股读书人的清贵来。
赵氏围著儿子转了两圈,眼睛笑成了缝:“好看!
真精神!
我儿就是天生的举人老爷样儿!”
按赵氏的理解,在府城,官员多,显贵多,得讲究个低调,不能太张扬。
可回了这永乐镇、清水村,一亩三分地,抬头低头都是熟人,这好不容易考中了举人,天大的喜事,还不兴好好说道说道,显摆显摆?
那句话咋说的来著?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这话简直说到了赵氏、刘氏、钱氏她们心坎里!
婆媳三个坐在微微顛簸的马车里,激动得手脚都没处放,脸上的笑容就没下去过,互相打量著对方的穿戴,嘴里嘖嘖称讚。
“娘,您戴这簪子真贵气!”
刘氏夸道。
“大嫂,你这絳红色衣裳衬脸色,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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