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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粉白寡淡的肉片如此鲜嫩,端起碗嘬一口汤,蒜头的咸酥混着芫荽特有的香气,再和荤肉的鲜美交织再一起,尤其对胃!
连问好几家店肆都没法招待,一天都在赶路的他早就饥肠辘辘难以忍受了,没想到瞎猫碰死耗子,还吃上如此美味的猪杂汤饭。
猪杂还能这么好吃,和小时候老娘做的完全不一样!
那时候家贫,阿娘舍不得买肥膘好肉,时常拿猪下水敷衍兄弟几人。
猪肺、大肠、猪红等时常韧得难嚼还腥气,但那会儿缺油水也顾不上嫌弃,阿兄阿弟抢食得狠。
男子如同饿狼下山一般,搲一口猪杂配一口饭,直至半饱后才放缓了进食速度。
一旁擦拭桌面的程娘子忍俊不禁,壮着胆子搭话。
“郎君是找邸舍落脚还是奔亲呀?”
“唔,”
男子吞下一口饭,立即回道,“是回家探亲的。
年前家里搬到长兴坊,但我人一直在外,还从没见过新家哩”
不知是不是想起在外打拼的不容易,男子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小。
“乡音未改,一听就知是长安人哩。”
孙媪洗完碗出来也加入了闲聊。
“那是该回家看看,府上亲眷想必都翘首盼着您呢。
可惜我们来长兴坊不久,坊内街坊还认不全,不然还能为郎君指指路。”
程娘子宽慰他。
“阿兄去岁有来信,告知了位置,想来不难找。”
随着归家的脚步越走越近,男子又恢复了元气,心中有憧憬、想念也有忐忑。
这条回家路,他走了整整八年。
因为不想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未及冠的他不得不背上行囊,离家北上谋出路。
离家前的最后一晚,他整宿睡不着,一去前路渺茫,不知还能不能活着回来见爷娘。
还好,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他多少也混出个人样,不说衣锦还乡,但至少不丢爷娘的脸。
喝完碗里最后一滴汤,男子用袖子一抹嘴,重新提拿起包袱,将十钱郑重放在柜台上:“小娘子,给,十钱。
等某找到家,肯定再来食肆,这次能呆上十余天哩!”
“好,等着郎君,也祝您顺利。”
男子用力点头,随后雄赳赳气昂昂地离开了。
萧懿望着他坚定的背影出神。
对于华夏人来说,出生再到童年生长的地方有着他们的根。
这些无形的根深深扎进了故乡的泥土里,随着年岁叠加,愈来愈旺盛、繁茂,告诉漂泊他乡的游子来时的方向。
“我的根在哪儿呢,是不是就这么断了?”
萧懿第一次对陌生朝代有关于归属感的困惑,她的故乡是只能存于怀念却永远到不了的地方。
“女郎,我需要帮忙——”
阿田的一声高呼扰乱了萧懿的多愁善感。
由于接近用暮食的点,饮料区也提前热闹起来了。
有客人要外带十杯桂花牛乳饮子,阿田手忙脚乱来不及打包。
“唉,来了。”
想那么多有什么用,她还是老老实实赚钱攒家业吧!
入了秋后,长安的天一日凉过一日,早晚的温差尤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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