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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帖》(图7-22)是一部汇帖,因卷首所收《郗司马帖》开首三字为“十七日”
而得名。
原墨迹早佚,现传世《十七帖》为刻本,是王羲之草书的代表作。
此帖为一组书信,据考证是写给他朋友益州刺史周抚的。
书写时间从永和三年到升平五年(347—361),时间长达十四年之久,是研究王羲之生平和书法发展的重要资料。
清人包世臣有《十七帖疏证》一文,今人祁小春有《王羲之〈十七帖〉汇考》一书均可参考。
《十七帖》风格中和典雅,不激不厉,绝无一般草书狂怪怒张之习,透露出一种中正平和的气象。
用笔方圆并用,寓方于圆,刚柔相济,字势遒劲流畅。
其点画照应,颇有意趣,平衡端正,左右相谐,偏正组合,以侧取势,映带有节,婀娜多姿,虚实开阖,缩放合度,雄伟挺拔。
全帖行行分明,但左右之间字势相顾;字与字之间偶有牵带,但以断为主,形断神续,行气贯通;字形大小、疏密错落有致,富有强烈的节奏感。
其章法也具有典型意义。
与连绵大草的牵连引带不同,此刻帖的章法安排大部分情况是字字独立,但又笔势相承、气脉贯通。
偶有数字相连的写法,更使其字势呼应,浑为整体。
更为可贵的是,《十七帖》字字精妙、字字珠玑,其结体之完美,字形之优雅,只能以尽善尽美评价它。
所以,王羲之不仅在行书上创造了中国书法的最高境界,在小草书上也达到了中国书法艺术的极致,从而使《十七帖》成为中国书法史上不可替代的经典法书。
(五)王献之书法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又称阿敬、王令、大令。
王羲之第七子。
原籍琅邪临沂(今属山东),出生于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
生于东晋康帝建元二年,卒于孝帝太元十三年,享年45岁。
献之性格高迈不羁,风流为一时之冠,工书,兼精诸体,尤以行草著名。
曾经担任过州主簿、秘书郎、秘书丞、长史、吴兴太守等官职;成为简文帝驸马后,又升任中书令(相当于宰相)。
但政绩一般,远不如他的书名显赫。
故人称“王大令”
。
王献之幼年随父羲之学书法,兼学张芝,从小就显露出超人的才华,才气勃发,咄咄逼人,生活在一种非常自由的艺术环境里。
唐代孙过庭《书谱》曾经记载这样一个故事:“羲之往都,临行题壁。
子敬密拭除之,辄书易其处,私为不恶。”
[56]王献之与谢安的交往比较多,他与王献之有一段精彩的对话:
谢安尝问子敬:“君书何如右军?”
答云:“故当胜。”
安云:“物论殊不尔。”
子敬答曰:“世人那得知。”
[57]
自称书法水平超过父亲而被当作趣事记入史册,不难看出王献之的自信和魏晋风度在他身上的体现。
同时也可以看出他在书法上与父亲不同的追求,不局限于学一门一体,而是穷通各家,所以能在“兼众家之长,集诸体之美”
的基础上,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格,令人刮目相看,并最终取得了与王羲之并列的艺术地位。
王献之同样为魏晋以来的今楷、今草作出了卓越贡献,在书法史上被誉为“小王”
,与其父并称“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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