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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
如上所述,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是我国非公有经济发展到1997年之后才开始大规模出现的,也就是非公有经济与公有经济相互融合于同一企业中,才有了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
因为在这种体制下,企业内部才开始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经济成分,不同种类的经济成分共同创办和共同经营着某个企业。
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的最典型形式就是股份制,最完善形态是上市公司。
我国三十年的实践证明,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非常有利于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高效发展。
第一,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是一种开放的产权结构,可以以股东形式吸纳社会上的任何经济成分进入企业,从而有利于企业的规模扩张和技术创新,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第二,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有利于发挥各类股东的比较优势,使各种不同股东的比较优势在企业中形成一种合力,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活力;第三,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有利于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有利于形成职业经理人阶层,有利于实现现代公司治理,从而能够实现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最佳组合;第四,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有利于全体人民享受改革开放的好处,因为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能使人们以股东的方式进入企业,享有企业的经营收益,从而有效提高人们的财产性收入,使人们在享有劳动性收入的同时,增加自身的财产性收入;第五,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有利于实现和谐社会,因为和谐社会的形成有赖于协调劳动与资本的关系,而当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获得资本性收益的时候,资本收益与劳动收益就会同时体现在一个人的身上,在这种条件下,劳动与资本不会是对立的,而是相互和谐的。
总之,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不仅有利于企业高效发展,而且也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的构建方式,就是现代公司治理。
现代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好股东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在股东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既要防止大股东借机侵犯小股东利益,也要尊重大股东应有的权益;在处理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上,既要尊重经营者应有的权益,也要防止经营者损害企业所有者的利益。
总之,应该使上述的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合力。
从实践经验来看,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的重要制度保障有三个:一是形成清晰的契约关系,公司治理的各种内容是各个利益相关者共同认可的,从而用契约方式界定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二是各个利益相关者权责利相对称,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利的边界极为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边界界定;三是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充分实现了信息的对称性,在信息对称条件下各个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的选择,从而杜绝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损害。
在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中,有一个人们经常讨论的问题:谁应该成为企业的实际控制者?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似乎流行的观点是:从股权结构上讲,应该是公有经济成分,尤其是国有经济作为控股者最好;从经营过程的权力构成来讲,应该是企业所有者具有对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这种观点是不对的。
在股权结构中强调公有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实际上是仍然没有从法律平等和竞争平等的国民待遇观点来看待各种经济成分,对非公有经济有严重的歧视倾向;在经营权力结构中强调企业所有者的控制权,实际上是仍然停留在资本决定一切的传统公司治理理论基础上的,并没有从权力相互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理论上看问题。
现代公司治理理论表明,在企业控制权问题上,有两个原则必须遵守:第一,企业高效运行原则,也就是说,谁能使企业高效运行谁就控制企业,选择企业控股股东的标准并不在于是公有经济还是非公有经济的问题,如果作为控股股东的国有经济不能保证企业保值增值,照样可以通过相关制度而终止其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第二,权力制衡原则,也就是说,在企业经营权力的构成上,并不强调是所有者说了算,还是经营者说了算,而在于强调权力相互制衡,只有在权力相互制衡的条件下,才能保证企业的高效运行。
总之,只有在企业高效运行原则和权力制衡原则充分作用的条件下,才能保证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高效而稳定地运行。
3.两种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的发展逻辑
如上所述,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初期,随着我国非公有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混合经济体制主要表现为社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既是各类公有经济与各类非公有经济并存,也是各种经济成分在“空间”
上并列。
在社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中,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相互补充和共同发展,当然它们之间也有着激烈的竞争。
它们之间的这种竞争有两个后果,一个是相互兼并,即一方重组掉另一方;另一个是相互融合,即形成包含有各种经济成分的混合经济公司,包括责任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当然,最典型的相互融合形式应该是股份制公司。
这种不同经济成分在企业内部的相互融合,就是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
由此可见,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是社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的必然发展结果,在利益机制作用下不同种类的经济成分必然会在同一企业内部相互融合。
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不仅是混合经济体制的必然发展结果,而且也是混合经济体制的最典型的形式和最基本形式。
因为,在现代生产力条件下,虽然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抽象地看,确实存在着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但是这些不同种类的经济成分绝大部分并不是自我孤立地从事经营活动的,除极少数经济成分以独资形式存在外,基本上都是在经营中实现了相互融合的,表现为混合经济体制的企业。
企业发展的实践表明,混合经济体制的企业,要比某种经济成分独资的企业更有效益,因而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也可以看做是混合经济体制的最现代形式。
因此,一般来说,当我们强调发展混合经济体制时,实际上指的就是发展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
既然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是混合经济体制的最典型形式和最现代形式,而混合经济体制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因而大力发展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就成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应该将我国的绝大部分企业改革成为混合经济体制的企业。
按此要求,我们国家的国有独资的中央企业,都应该走向混合经济体制。
如上所述,发展企业形态的混合经济体制的最主要问题是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因而我们应该将现代公司治理作为中国企业发展的最基本制度,不断推进公司治理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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