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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亦雁亦鹅 雁文化的世俗化实用化(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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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同县鲍氏雁媒,飞去年许矣。

忽闻网中雁声,主人惊曰:“此吾家老黑头来也!”

合网得之,则见雁媒,将群雏俱丽网中,不怖不惊,而足铜环宛然。

[5]

大雁的忠于旧主,也符合古人伦理价值评价的需要。

但天鹅虽然驯养,并不与大雁混同。

清代对此有争辩,不过争辩之中还有调和:“亲迎之礼,近代久不行矣,惟嘉兴尚遵古礼。

其奠雁也,以鹅代之。

有杭客见而诮之曰:‘此奠鹅耳,岂礼也哉?’余解之曰:‘今人呼鹅为家雁,其褐色者为雁鹅,而于雁之最大者则称为天鹅,是鹅与雁本一种也。

’客以余为强辩,不服。

余因取《唐书》所载‘太宗时,吐蕃录东赞上书谓:圣功远被,虽雁飞于天,无是速也。

鹅犹雁也,遂铸金为鹅以献’,云云,示之客,乃语绌而退。”

[6]毕竟,家养与野生之别暂且不说,鹅雁的区别终究还是客观存在的。

古代婚礼仪的“六礼”

中,除纳征外,其余五礼都以雁为贽(见面礼)。

班固《白虎通义·嫁娶》如此解释:“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逾越也。”

这里,虽有儒家如孟子的伦理纲常框架,但“不夺女子之时”

,又显系带有先秦儒家的重民力、重生殖繁衍,以及伦理性“差等之爱”

等多重含义。

鹅雁相通、以家鹅代野雁,这一传统大概并非一时权宜之计。

早在汉代,雁的替代品就出现了:

(王)莽篡位二年,兴神仙事,以方士苏乐言,起八风台于宫中。

台成万金,作乐其上,顺风作液汤。

又种五粱禾于殿中,各顺色置其方面,先煮鹤髓、毒冒、犀玉二十馀物渍种,计粟斛成一金,言此黄帝谷仙之术也。

以乐为黄门郎,令主之。

莽遂崇鬼神**祀,至其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鸟兽三千馀种。

后不能备,乃以鸡当鹜雁,犬当麋鹿。

数下诏自以当仙,语在其《传》。

[7]

这里对于雁的需要也早有了求大于供的问题,伴随自然生态资源中雁的减少,许多情况下只好以鸡、剪纸等来代替野雁,这也可以看作是家鹅替代野雁的一个先导。

至若明清时期,鹅雁混称的叙事话语也是较为常见的,见微知著,同时曲折委婉地说明人们将野生的大雁,称呼为家养的鹅,有一种无意识中的亲近感。

不过这鹅有时是“家鹅”

,有时还是“野鹅”

如清末通俗小说《施公案》第一百八十九回称雁为“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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