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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话的时候热气吐在少女脖颈上,有点痒,女郎哆嗦了一下,脱了力,靠在了他怀里。
“朝朝坐好了,哥哥带你骑马。”
飞雪不愧是名副其实的骏马,它跑得很快,颠得女郎哼哼唧唧个不停,上衣一直在起伏着。
“停,停下,啊,哥哥。”
没跑多远,女郎就抓着男子的手央求道。
“吁,怎么了朝朝。”
男子很听话,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说停就停。
“哥哥,哥哥,不要跑那么快,朝朝,朝朝胸口疼。”
女郎轻咬下唇,微红的眸子泛出些潮气,尤其是说到最后两个字时,耳尖更是红得似梅。
明棣听了她一番话,瞄向饱满挺拔的玉峰,似是记起来了什么,他忘记给她准备裹胸带了。
因为方才马跑得太快,她刚刚定是难受极了,经不住了,才忍不住要求自己停下来。
“对不起朝朝,是哥哥的错,哥哥忘记给你准备束胸带了。”
男子一本正经地开口,仿佛说的是一件再普通的事情不过。
“不是哥哥的错,是我,我的……”
女郎却没有他那般轻松,她羞赧万分,说话声音越来越小。
“朝朝没有错,朝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长得是美或是丑,是胖或是瘦,都不是你的错。”
明棣实际上一直都知道她很自卑,动不动就容易想多,和阿柔的性子很不一样。
可她小时候,应当也是一个开朗的小女郎。
有着疼爱她的爹爹和娘亲,活得无忧无虑的。
既然他来到了她身边,他就不愿自己的娇娇儿不断地否定自己,怀疑自我。
他希望她开心,开朗,幸福,不用去慕艳任何人。
[1]摘自白居易《琵琶行》
[2]摘自《庄子·秋水》
第47章过夜朝朝,今晚我们不回去
兰姝听着男子的安慰,透过他的声音,恍惚间回忆起了从前,那段没有爹爹和娘亲的日子,又或许是更前,是她在长乐街中了药之后的时日。
从八岁起她就再没出过门了,除了来京城前她参加手帕交的及笄礼那一次,整整七年时间,她都在凌家那个二进院落里的垂花门内度过。
几个春秋,花开花谢,蝉鸣飘雪,她时常会忘记今夕是何日。
院子的狗洞早已被人填满砖头,院墙上爬满了青苔,靠在墙上的梯子也积满了灰尘,小小的一方天地,关住了她的步子,更束缚着她内心。
“哥哥,谢谢你。”
女郎凑过去抱着他,她何德何能,如今竟然又有了疼爱她的家人。
她垂眸往下望去,地上的杂草虽然渺小,却生机勃勃,绿草茵茵。
微风轻拂,荡起女郎束发的发带,似乎也在为这新鲜空气,为这无拘无束的自在而畅快淋漓。
明棣搂紧了她,伸出一只手摸着她的秀发,无声地安慰着她。
“朝朝,想要兔子吗?”
兰姝顺着男子的眼神望过去,果然瞧见草丛里有两只灰白的肥兔子,圆溜溜的眼睛正一动不动的,专心致志啃着脆嫩的青草。
“哥哥,不要杀它。”
男子怀里的少女对兔子目露欣喜,却又紧张兮兮地拽着他的衣角,疑似不想让他伤害那对小兔子。
他竟忘记了,这成精的小狐狸,最是怜弱,哪里肯见血腥的画面。
“哥哥不杀它。”
只见男子不知何时摘了几片树叶,朝兔子飞了过去,那两只兔子就被卡在了地上,被几片树叶束缚住了身子,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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