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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这位小姐是如今先生带回家放在心尖上的人,侍从是聪明的,知道先生为了博小姐一笑什么都愿意给,于是就跟姜知月说,如果喜欢可以拿去玩。
“可以吗?”
姜知月有些受宠若惊,这毕竟也算有些年岁的东西了,她不确定自己能不能随意使用。
“当然可以,小姐,您和它们都来自神秘的东方古国,我想您看见它们应该会有亲切感。”
既然他们如此大方,那姜知月也不客气了,道谢之后,她回自己房间,把东西捣鼓捣鼓在桌上摆好,试着写了几个字。
母亲写得一手潇洒的行书,她小时候也被带去学了几年书法,后来上了初中就没怎么碰了,这会儿回忆一下握毛笔的姿势,多试了几个字,慢慢写得比较像样了。
练字能使人心静,墨水的香味丝丝沁鼻,有令人安宁的奇效。
罗德里克回来时,便看见姜知月在桌前的背影。
他放缓脚步,慢慢走进,看见她手里握着的毛笔,一撇一捺,落下遒劲的力道。
写完这一行,姜知月瘾也过足了,将笔放在笔搁上,打算把东西收起来。
冷不丁发现身边站着个人,她吓一跳。
“罗德里克,”
她拍了拍胸脯,怨怪,“你幽灵啊,站我后面做什么。”
“怎么想起来练字?”
他朝她笑笑,拿起她用的那张宣纸,细赏。
无聊呗,还能为什么。
姜知月等了一会儿,觉得他看得差不多了,于是拿回去,打算收起来。
但罗德里克阻止了她的动作,告诉她,教他也试一试。
“我汉字很久没练了,你单独开个小班,让我精进一下?”
怎么,还想像古人那样吟诗作赋啊?
姜知月觉得他现在挺闲的,否则也不会突然有兴致摆弄笔墨。
听到他说从未碰过毛笔,她想尽快破灭他的热情,“那你还是放弃吧,走路没学会就想学着跑呢。”
罗德里克不恼,干净修长的手指拾起笔搁上的毛笔,回忆她刚才的样子,握住。
“这样不对,”
姜知月强迫症犯了,上手纠正,“食指在最上面,大拇指单独在一侧,其余三指...对,掌心要空,想象里面放了一个鸡蛋。”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罗德里克好像不是很配合......是不配合还是太笨?她不知道,因为没来得及细想,罗德里克的问题有点多,她忙着解答。
真正落笔的时候,他说不太会掌握力道。
姜知月回忆着小时候,她刚开始学老师会握住她的手,带着一起写字。
于是她也采用同样的方式。
只是情况稍微有点不同,她这个做老师的缩在他怀里,因为他个子太大了,她不能像自己老师那样从外面包围;手也是,她包裹不住他的手,所以常规的内外顺序也倒置过来。
稀里糊涂调整成现在这个姿势,姜知月总觉得哪里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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