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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点,我倒并不像你那样认真。
我认为笔名只是一个记号。
读者决不会只看笔名而不看文章的。
福克纳在写作《喧哗与愤激》之前,也曾写过几部通俗小说,浪费很多精力,企图迎合一般读者的趣味。
等到他发现自己的才具并不属于流行作家那一派时,他发表了《喧哗与愤激》。
结果赢得批评界的一致叫好,并荣获诺贝尔文学奖金。
此外,当年的穆时英,也曾以同一个笔名同时发表两种风格绝然不同的小说:一种是通俗形式的《南北极》;一种是用感觉派手法撰写的《公墓》与《白金的女体塑像》。
至于张天翼,早期也曾写过不少鸳鸯蝴蝶派小说。
所以,《前卫文学》不应该坚持这一点。
事实上,今天的香港文艺工作者几乎十九都曾写过商业化文字。
我们应该重视作品本身所具的价值,不必斤斤于小节。
荷门瞪大眼睛望着我,似乎仍未被我说服。
看样子,他不愿意撰写《潘金莲做包租婆》的人在《前卫文学》上发表文艺创作。
我的看法跟他不同。
我认为重要的是作品本身。
不过,荷门既然有此成见,我也没有必要与他争辩。
实际上,我之所以毅然答应为《前卫文学》写一个短篇创作,完全因为受了荷门那般傻劲的感染。
他既然反对我用写通俗文字的笔名在《前卫文学》上发表作品,我也乐得趁此作罢。
我已决心作一个文学领域上的逃兵,又何必再挤进去。
于是我说:
——这些年来,为了生活,写过不少通俗文字,即使想认真写些东西,恐怕也会力不从心,与其糟蹋《前卫文学》的篇幅,不如藏拙。
荷门摇摇头说:
——我对你的创作能力有绝大的信心,问题是:我不赞成你用撰写《潘金莲做包租婆》的笔名来发表严肃的文艺创作。
——既然这样,就算了吧。
麦荷门用叹息解释一切。
我向伙计要了一杯酒。
逢到这种情形,只有酒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们不再交谈,好像有意在沉默中寻找些什么。
两杯下肚,麦荷门吩咐伙计埋单,说是要到印刷所去看看,先走了。
我立刻感到一种无比的空虚,用眼对四周扫了一圈,茶客虽多,我却十分孤独。
忽然想起杨露。
身上现款不多。
走出“兰香阁”
,到一家报馆去借支稿费。
主持人摇摇头,表示没有办法。
我很生气,愤然离开那家报馆,去到另一家,借支两百元稿费,雇车去湾仔。
杨露见到我,说我在生气。
我不加否认,杨露就夸耀自己的聪明。
其实,她弄错了。
她以为我在生她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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