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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姣听了,眼角直抽抽,以前咋没发现她娘这么能作呢。
为了去找金桂娘的麻烦,又是装病又是赌咒的,也不怕晦气。
当下也不戳穿她,仍旧好声好气地道:
“阿娘,您先吃饭吧,吃了饭女儿有件好事儿和您说呢。”
听见有好事儿,刘氏以为是胡姣想通了,一想到等下可以手撕金桂娘,于是立马心口不疼了,人也精神了,也不用胡姣扶,自己就坐起来端起碗来吃。
为了让胡姣回心转意,她这几天可是没少遭罪,炊饼就水,吃的她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谁想这一吃,她眼睛就亮了。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许久没吃肉了,不然这味儿咋恁好?以前胡舫在家时也做过燔肉,可也没这么香啊。
她赶紧又吃几口。
刘氏哪里晓得这是胡姣根据后世的红烧肉进行的改良版本呢。
知道刘氏几天没好好吃饭,胡姣特地托孙阿嫂帮忙带了一条五花肉,油光水滑的,一看就是好肉。
本朝天子喜食羊肉,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达官贵人家宴会也多以羊肉待客,以示尊重,所以羊肉价贵。
而猪肉则多是不入流的小户人家食用的,相对来说便宜许多。
这一条上好的纯谷饲五花肉要搁后世怎么不得七八十块啊,然而孙阿嫂却只收了胡姣九个铜子儿。
肉买回来之后,胡姣先加上葱姜冷水下锅焯水,然后洗净浮沫切成一寸见方的小块儿。
又另起油锅倒入饴糖炒出糖色,将切好的肉块和少许香料倒进去翻炒几下,接着加入开水,中小火炖煮,待汤汁收到只剩一半时,再加入适量的盐,然后继续大火收汁直至粘稠。
做好的燔肉红润油亮,层次分明,筷子搛起来颤颤巍巍,咬一口香气四溢,入口甜,后调鲜。
吃一口燔肉,再就一口米饭,食物带来的满足感立刻从胃里蔓延到全身,保准什么烦恼也没了。
胡姣见刘氏吃的正高兴,便把自己打算停了府里吃食生意的事情告诉了她。
刘氏顿时感觉自己碗里的肉不香了。
不是说有好事吗?这叫什么好事?
胡姣假装没看见刘氏的表情,继续道:“如今虽然托了绣橘姐姐的福,咱家这小生意做的还行,可终究不是长远之计,万一被有心之人告一状,一家子都吃不了兜着走,还没得连累了旁人。”
倒也不是胡姣空穴来风,不提金桂娘那个讨嫌的,院儿里其他人其实也挺好奇的。
就连孙阿嫂家的春儿都来过几回,问她这段时间家里作甚呢,总看见豆哥儿提着篮子一趟趟往外跑。
见她不像在说假话,刘氏觉得自己这下真的是要病了。
金桂娘的麻烦没找成,自家的小生意也要做不了了。
于是,忍不住开口:
“咱家那生意可好得很,多的时候一天七八十文,少的时候也有二三十文,比咱娘儿俩加起来的月钱都多,真个说不做就不做了?”
胡姣就劝她,一开始做这个生意是因为家里穷的没法子,才担着风险弄的,现在家里也攒了些钱,与其继续担惊受怕,倒不如撒开手另寻出路。
“女儿已经想过了,府里咱们不继续卖,可还能去市集上啊,这样也算是将这事儿过了明路,即便有人发现也有个说法,毕竟府里也没说不让下面的人出去卖东西。”
这话倒是真的,府里针线活儿好的丫头一多半都会做些帕子、荷包什么的送到外面的绣庄寄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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