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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自己发明的方法,虽然还不完整,不过我想模仿雷蒙师傅在天使医院示范的那套方法,重现当时的感觉。
我召唤自己身体每一寸的形象与感觉,想象各种器官系统正常运作时有什么外观与感觉。
我静静地坐着,两手轻松地放在大腿上,聆听自己的心跳。
原本我因为爬山而心跳加速,现在心跳很快便趋缓了。
秋天的微风撩起我颈边的鬈发,冷却我火烫的双颊。
我闭上双眼端坐着,追寻体内血液流动的路径,从包裹厚壁、充满奥妙的心室开始,蓝紫色的血液先穿过肺动脉,排出废弃物,获取氧气,经过一阵挤压,冲出主动脉,澎湃翻腾地涌向颈动脉、肾动脉、锁骨下动脉。
我追踪血液经过身体的各个系统,直至最微小的毛细血管,在肌肤底下的汩汩流动,感受圆满、感受生命、感受安详。
我依然静坐着,慢慢呼吸,感觉身体疲倦而沉重,仿佛刚结束欢爱。
我觉得肌肤很敏感,嘴唇微微肿胀,衣服贴在身上的重量仿佛詹米的双手触抚着我。
他的名字治愈了我,这并非偶然。
他的爱就像粮食或血液,无论对我心灵或身体的健康都不可或缺。
我的心思追寻他,无论熟睡或清醒;我寻得他,心满意足。
我的身体通红发烫,身体恢复了精神,渴求着他。
我不再头痛了。
我又坐了一会儿,缓缓呼吸,然后站起身,下山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我从未真正拥有一个家。
我五岁成了孤儿,然后跟着兰姆叔叔一起生活在漂泊的考古研究之中,度过了十三个年头。
在飞沙走石的平原上宿营、在山洞里凿穴、在布满华丽纹饰的金字塔墓室里清理……拥有显赫学术头衔的昆汀·兰姆·比彻姆搭起一座座临时帐篷,进行着让他声名大噪的考古工作。
我父亲突然因车祸去世,照顾我的责任就落到兰姆叔叔的肩上。
他不想费心处理遗孤侄女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便立刻帮我注册了寄宿学校。
面对命运的无常,我可不会乖乖听话。
我坚持拒绝进入寄宿学校,兰姆叔叔看出我拥有和他一样倔强的个性,于是耸耸肩,一眨眼便做出决定。
从此我跟着他浪迹天涯,远离了秩序与常规的世界,也远离了算术、干净的床铺,以及像天天洗澡这类一般人习以为常的生活习惯。
和弗兰克结婚后,我依然过着这种居无定所的日子,只是住的地方从考古遗址换到不同的大学,毕竟历史学家是在屋子内挖掘史实的。
所以,一九三九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我不像其他人一样觉得天崩地裂。
我从当时租来的公寓搬到彭布罗克医院的初级护士宿舍,接着前往法国战地医院,之后又搬回彭布罗克医院,直到战争结束。
我和弗兰克战后重聚,同住了几个月之后,便来到苏格兰,想找回对彼此的感觉。
然而,我们只找到天人永隔的别离。
我误入了巨石阵,穿越了疯狂的时空,来到我现在所处的古老年代。
我在拉里堡楼上的房间醒来,身边躺着詹米,感觉奇特又美妙。
我看着那轻抚他睡脸的晨曦,想起他就在这张床上出生。
屋里各种声音,像是早起的女仆踩在木梯上发出的嘎吱声,或是雨水敲打屋顶的声音,詹米因为听过上千回而早已习惯的声音,我都听得一清二楚。
他的母亲艾伦在门边种的晚开蔷薇散发出馥郁的幽香,香味从墙外向上飘扬,穿过窗户送到卧室来。
这香味仿佛她伸出的手,从逝者的世界轻抚着詹米,也轻抚着我,欢迎我的到来。
宅邸外就是拉里堡,有田野、大麦、村庄与佃农小屋。
詹米曾在山上源流的溪水里抓鱼,爬上栎树与高耸的落叶松,在每座小屋里围着壁炉吃饭。
这里是他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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