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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华有些惊讶。
“很难不注意到。”
胡枫的眼神变得深邃,“你看所有人的眼神都一样——平等而好奇。
不像有些人,要么不敢直视我,要么盯着我看得太久。”
春华笑了:“我是来观察生活的作家,所有人在我眼里都是素材。”
“包括我?”
“尤其包括你。”
两人相视而笑。
一种莫名的默契在空气中流转。
他们沿着小径慢慢行走,聊起天来。
出乎春华意料,胡枫不仅知道她发表在杂志上的文章,还提到了那个不算知名但很有分量的奖项。
“《人生大事》获得城市文学新星奖,实至名归。”
胡枫语气真诚,“那段关于殡仪馆清晨的描写——‘死亡在晨光中变得平凡,而这平凡反而更令人心碎’,我读了很多遍。”
春华惊讶地停下脚步:“你知道那篇是我写的?我用的是笔名...”
胡枫微微一笑,眼神有些闪烁:“向日葵,对吗?我偶然在一次文学讲座上听到评委讨论获奖作品,提到了你的真名。
我很喜欢那篇小说,它让我对生死有了不同的理解。”
事实上,胡枫第一次注意到春华后,就通过各种途径查到了她的信息。
他知道她就是《人生大事》的作者,知道她所有用笔名发表的作品。
但这种刻意的关注,他现在还不敢坦白。
春华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读者。
那篇确实是我写的,没想到会得奖。”
“你为什么选择写那个主题?”
胡枫好奇地问。
春华思考片刻:“在殡仪馆工作的那周让我明白,生与死都是自然过程。
但我更害怕的是活着的时候没有真正活过。
每个职业、每种生活状态都值得被记录和理解。”
话题不知不觉转向历史。
胡枫说自己最欣赏霍去病:“二十二岁封狼居胥,纵横大漠,用兵如神。
可惜天妒英才。”
春华眼睛一亮:“我喜欢平阳昭公主。
女子之身,组建娘子军,助父起兵,以军礼下葬。
在那个时代做到这样,需要何等勇气和智慧!”
他们越聊越投机,从历史谈到地理,从文学谈到哲学。
春华发现,在胡枫冷漠外表下,藏着敏锐的头脑和广博的知识。
而胡枫则被春华的细腻观察和独特视角深深吸引。
走到一处休息点,胡枫提议稍作休息。
春华从包里掏出水壶,递给他一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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