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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氏笑着补充道。
“哇,那离姝姐儿家也很近了。”
琳姐儿也高兴道。
章致拙还记得那个漂亮端庄的姑娘,是锦霞阁掌柜的女儿。
“那宅子我看了觉得甚好,虽不富贵,倒也清丽干净,只小了些,才两进罢了。”
章则淮抿了一口清河酒道。
“咱们家就这点银子,能买下这处宅子已谢天谢地了。”
沈氏好笑地看着略有些得意的相公,拙哥儿有时候那容易骄傲的性子还是随了他。
“那我得给我那些好友捎个信儿,咱们什么时候搬过去呀?”
章致拙有些迫不及待。
“下月便搬,我寻思着在新宅子院里也打口井,纵是涩井
,平日洗洗涮涮也便宜。”
章则淮已都打算好了。
致拙便跑去隔壁林大娘家找轩哥儿。
林毅轩正一心一意在屋子里读书,看见拙哥儿来了,给他倒了杯热茶。
“轩哥儿,我下月要搬去桥南街那儿了,平日里无事不会到铺子里了,你记得来那儿寻我。”
章致拙一口气将事儿说完,才慢慢喝了口茶。
林毅轩点了点头,略有些不舍,往后私塾下学也不能一起回家了,心想,自个儿家要拿出买房的银钱怕是还不够,今后两人可能要疏远了。
轩哥儿向来是这样一个人,面上看着腼腆温软,实际上心里很清醒,朋友之间若是交往少了,渐渐也就淡了,之后成陌路的不在少数。
林毅轩心里有些可惜,拙哥儿是个值得交往的人,热情而不谄媚,骄傲而不骄纵,宽仁而不放肆。
只听章致拙道:“轩哥儿你有空要常常来找我啊,三年后咱们还一起考院试。”
章致拙一眼便看出了轩哥儿瞬间低迷的神情,也明白他在担忧什么。
前世年纪还小的时候他懵懵懂懂便失去了好几个玩的好的朋友,保持一段长时间并且良好的友谊并不是件易事。
年幼时通常会因升学而被迫中断一段真挚的友谊,分开时撕心裂肺,但时间久了,那个挚友的身影也就慢慢淡了。
等年岁大了,又会因为脾气、三观、职业等等原因,甚至是一些匪夷所思的原因而失去一个朋友。
作为成年人的章致拙深知,生活中能有一位交往时间超过五年,且互相关爱的朋友有多么难得。
大多数朋友只是泛泛之交,也有曾经热络如今冷淡的,更有大吵一架然后绝交的,痛苦倒谈不上,只是有些惘然。
比爱情更持久,比爱人更契合的,那就是知己。
章致拙十分珍惜这份从小到大的友谊,想尽可能地维持得更长久一些。
林毅轩抿起一个高兴的笑容,心道,日后一定多找拙哥儿。
很多“一定”
是此瞬的一定,就像爱情里的“永远”
只是当下的永远。
日后会发生什么不得而知,只是此时是发自肺腑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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