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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你可真厉害啊,这就免费弄到十几支枪,够我们随便用了。”
董先抱着一大把的枪,在脸上蹭了蹭,“虽然这都是百多年前被淘汰掉了的旧枪了,但要我说,这种旧枪才浪漫。”
“浪漫?你知道什么叫浪漫吗?”
陶芝芝打趣他。
“当然知道!
虽然我没谈过——”
董先说漏嘴,战术性地咳嗽了几声,继续说,“虽然我是个宅男,但浪漫,我还是懂的。
镭射枪威力巨大,穿透性极强,如果没有碰到攻击目标,千米以外自动消散。
任凭谁,手里抱着一支镭射枪,转一圈都能杀死几个人,这有啥技术可言?”
“这对普通人而言才更友好,难道人遇到危险前,还要专门去学习过怎么抵抗危险吗?”
陶芝芝反驳。
“是啊是啊,你说得对啊,但这不够浪漫。
像影视剧里那样,黑色长大衣,潇洒转身,对着敌人砰砰几枪,精准的命中他们的要害,利落的闪避子弹,你不觉得很帅很浪漫吗?”
虽然大家都默认董先的脑回路异于常人,但旧式枪械与浪漫的说法,再一次的验证了这个不争事实。
董先嘁了一声,不屑跟他们辩论,“枪存在我这里吧,应该只占用一个储物格。”
他试了试,果然一堆枪只占一格。
见他爱不释手,专门储存杂物的夏迟也不与他争。
“你说他们能顺利离开林子吗?”
陶芝芝托着下巴问。
“谁知道,如果他们速度快点,聪明点,可以吧。
不过我瞧着一堆拖后腿的,能活着离开的不会超过一半。”
董先回答。
陶芝芝点头,显然也认同他的说法。
————
次日,休整了一夜的六人再次朝着沙漠出发。
越靠近沙漠,地上的泥土越干燥稀松。
慢慢地,连吹来的热风里都裹夹着细沙,吹的他们一脸沙尘。
所穿的衣服也由刚出冰原时的厚大衣,变成了轻便的长袖长裤。
他们的头上裹着布,脸上戴着防沙镜,前行了将近十公里,终于在茫茫的黄色沙地上见到了一块被风沙淹没了一半的铁皮牌子,上面依稀看到些红色颜料,似乎是写了字。
董先跑过去□□,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四个字。
沙漠之都。
他翻来覆去地看,“好奇怪,以前从没见过路标啊。”
“是逃出来的玩家写的。”
张彪扫了一眼。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董先哼了一声,“我奇怪的是为什么要写这个。”
他们走过了无际平原、孤岛、热带雨林、极地冰川,玩家留下地标警示,这还是头一回。
简直就像是告诉后来人,别过去,后面就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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