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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家里最忙碌的除了姜五妮还有可乐,自从把村子里的丧尸全部消灭掉后,便不再关着它,可乐每天都会自己跑出去玩,平时中午就回来了,最近天气冷了,又下雪,可乐却成天不见人影,早上出去,到了饭点才带着一身枯枝烂叶回来,也不知道是去哪玩去了。
姜早给它梳毛的时候,翻过肚皮才发现,肚子底下有一道细长的口子,血迹已经干涸,都开始结痂了,因为皮毛太厚,平时谁也没发现。
“这怎么弄的这是?”
可乐也不会说话,只是“汪汪”
叫了两声,舔着她的手,闻昭也走过来蹲下身看了看。
“像是爪子挠出来的痕迹。”
“什么动物能伤到可乐,总不可能是丧尸吧。”
她们最近天天巡逻,也没发现村子附近有丧尸的踪迹,总不可能是丧尸翻过了海拔六千多米的崇明雪山进入了村子吧。
姜早想想都觉得是天方夜谭。
“别担心。”
闻昭揉了揉可乐的脑袋。
“也有可能是它自己出去野,在山上啊,石头上划的,可乐这么聪明,如果是丧尸或者对它有威胁的动物,肯定会回来预警的。”
可乐站起来“汪汪汪”
连叫了三声,仿佛是在说她说的没错。
直到几天后,她们上山打猎时才解开了这个谜团,那天的运气特别好,她们盯梢了三天的野猪终于出现了踪迹。
起因是地里还有一些红薯,因为前几天出门找药没来得及收,她们回来了之后拿着背篓准备去地里收红薯的时候才发现,地被拱得乱七八糟的,深埋在下面的红薯根都被挖了出来啃的七零八落的,旁边还有野猪脚印。
姜五妮一拍大腿。
“坏了,去年没种地倒是忘了还有野猪这个祸害了,好好的粮食让它糟蹋完了。”
姜早和闻昭对视了一眼,彼此心中都有了主意:送上来的猎物不要白不要。
那些烂在地里的红薯她们也没捡,留了下来当做诱饵,再一次在地里看见新鲜野猪脚印的时候,闻昭果断追了上去。
“可乐,追!”
可乐发现了野猪的踪迹后就直接飞扑了上去,把野猪逼进了空旷的山谷里,仗着灵活的身形玩起了追逐战,待它力气耗尽后就直接冲了上去挂口,死死咬住了它的脖子。
闻昭也赶到了,直接一刀就给野猪放了血。
她们就地把野猪清理干净,分好的肉块还未装进麻袋里,可乐叼起一只猪腿就头也不回地跑进了密林里。
“可乐!
可乐!
你干什么去!”
姜早叫了几声也没把它叫回来,见势不对也抄起弓箭追了上去。
一行人跟着它穿过密林,上山又过河的,直到过了上次经过的护林员居住的小木屋,又往前跑了四十多分钟,才在山坳里停了下来。
姜早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喘着粗气,看着可乐终于驻足在一块大石头前,摇起了尾巴。
“我倒要看看……你要干什么?”
姜早从背后取下弓箭,蹑手蹑脚往过去走。
只见可乐把猪腿扔在了地上,又冲着石头后面“嗷呜”
叫了两声后,还未等姜早看清,一个土黄色的影子就窜了出来,扑向了她的面门。
姜早瞬间举起了弓箭瞄准。
可乐纵身一跃,挡在了她的身前。
那东西也停了下来,姜早这才看清,是一只狼,不,准确地说,是一只正在哺乳期的母狼,四肢纤细,只有肚子因为哺乳期大的过分。
姜早凝视着它的狼吻,却忽然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不就是那年冬天在山里曾带头围攻她们的那只狼王吗?!
只不过时过境迁,狼王曾经通体雪白的毛发如今在泥水里摸爬滚打过后已经变成了干枯打结的土黄色,身上也有大大小小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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