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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就是这片松针林,往年我常和妈妈来捡菌子。”
小女孩说着眼神黯淡了一下。
闻昭摸摸她的脑袋:“我们比比谁捡的多?”
她这才又笑起来:“那姐姐肯定比不过我。”
姜早冷不丁来了一句:“可别把有毒的捡回去了。”
姜五妮已经开始干活了,跪在地上用手扒开树叶一直挖到露出菌子的根部,用手拍一拍,再轻轻连根拔起,这样就得到了一朵完美的菌子。
她拿起来展示。
“就是就是,像这样的才能吃,越是颜色鲜艳的越要不得,拔之前最好再拍一下,让孢子落下去,这样才有捡不完的菌子。”
论起捡菌子来说,姜五妮和小女孩才是行家,姜早小时候也跟着上山捡过,但这么多年过去早就忘了个八九不离十了。
闻昭到底是城里长大的,没见过这么稀奇的事,捡的不亦乐乎,几乎每遇到一朵,都要捡起来问问姜五妮能吃不?
除了最常见的松树菌之外,一行人还捡了一些松茸、鸡枞菌、羊肚菌、牛肝菌和竹荪。
闻昭还挖到了一朵跟脸一般大的灵芝,可把她高兴坏了,逢人就炫耀。
姜早冷淡一点头。
姜五妮累的直捶背。
只有小女孩搭理她,两个人开心的跟什么似的,清脆的笑声回荡在树林里。
姜早也微微抿起了唇角。
不知不觉两个多小时就过去了。
雨水打在松针上沙沙作响。
几个人都把雨衣帽子戴了起来,姜五妮捡了满满一筐子,小女孩也是,背篓多的都要溢出来,姜早次之,只有一边捡一边玩的闻昭最少,自愿承担起了今天饭后洗碗的任务。
几个人把菌子倒在了一起,居然也有大半筐,看样子大半个月的菜是有了。
闻昭背起来。
“走吧,去地里。”
回到刚刚停三轮车地方,再往下走到半山腰,有个岔道,拐过去就是姜早家的地了。
上次在这里被姜早打死的丧尸已经高度腐烂,露出了森森白骨,上面还爬满了密密麻麻蠕动的小虫子,风吹来一阵恶臭扑鼻,想必其他的部分不是被吃了就是化作春泥更护花了。
几个人一时面面相觑,姜五妮扭头干呕,闻昭轻轻捂住了小女孩的眼睛。
姜早从三轮车上取下铲子,三两下就铲了起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扔到了坡底下。
饶是见过大场面的闻昭也不由得佩服。
“厉害厉害。”
姜早连铲子都扔了:“小意思,这把铲子就不用了吧。”
三个人在前面挖红薯,小女孩跟在后面捡起来扒拉一下泥土,扔进蛇皮口袋里。
一行人忙到中午才顾得上吃口饭,拿带的水洗过手之后就地坐了下来,姜五妮从布口袋里翻出了一包馒头,一人发了一个,还有一小碗咸菜,早上小女孩炒的。
“一边吃着馒头一边坐在山上看风景,如果不是末世,还以为是在郊游呢。”
闻昭道。
姜早带了保温杯,又拿出了三个塑料杯子,一人倒了一杯水。
“怎么,你以前没郊游过吗?”
“没有……”
闻昭垂下眸子,咬了一口馒头。
别说转行当户外博主后与山野为伴了,就是姜早以前当会计在公司上班时,工作压力大觉得烦闷时,也会周末一个人去公园或者江边走走。
小时候她拼命想要逃离农村,逃离那些怎么干也干不完的农活,逃离那些早已看腻了的山山水水,长大后却只有待在相似的环境里内心才有片刻安宁,后来这更是成了她赖以谋生的职业,怎么不算是一种命运弄人呢。
只是后来买车了之后陈佳宁也知道了她有时会去江边露营,非要拖着小宇一起,那两口子天幕也不会搭,饭也不会做,还不帮忙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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