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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愷峰忍不住感慨。
虽然沈良翰跟他是过命的交情,但是在生活这些细节上,他是真不怎么会关心人。
他这辈子为数不多的细心,估计都用在打仗和参参身上了。
晚饭很快就做好了,秦愷峰去东厢房叫沈良翰过来吃饭。
沈良翰一出门就被满院子的榛蘑给惊呆了。
虽说刚才在屋里就听到外面一直说採到很多榛蘑,但是万万没想到弄了这么多。
“看来松江村这边的日子,比我想像中好过多了。”
“嗐,还不都是你运气好,遇到我在这里。”
秦愷峰笑呵呵道,“跟你一起被留下的那几个,怕是就不会这么想。”
“阿嚏——”
蹲在灶坑前生火的络腮鬍猛地打了个喷嚏,把手里的柴火狠狠丟在地上。
“这鬼地方,这鬼日子……真是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四个人里居然没有一个会生火的。
之前还是找了个村里人,在人家的帮助下才把火点上的。
络腮鬍用老金头叫人送来的粮食,煮了一锅说不上是饭还是粥的东西。
四个人就靠著这一锅东西吃了好几天。
今天锅里的东西都吃光了,又该做饭了,结果学著村里人的样子,还是怎么都点不著火。
高个子见状道:“我早就说了,咱们还是应该想法子跟村里其他流放犯多走动走动,了解一下该如何活下去。
“不然等村里送来的粮食都吃完之后,咱们难道就等著饿死么?”
另一个人听了这话,惊诧道:“什么?难道不是村里一直管咱们的饭么?
“这什么见鬼的流放,还不如被关进大牢里呢!
“好歹牢里还管饭,也不用自己生火做饭。”
*
秦家当初在京城的时候,还是吃过不少山珍海味的。
榛蘑自然也是吃过的。
只不过他们吃的都是干榛蘑,泡发之后燉鸡或是做菜,味道的確很不错。
但这鲜榛蘑,还真是第一次吃。
毕竟这里距离京城路途遥远,蘑菇这东西又很娇嫩,根本经不起那么长时间的舟车劳顿。
周氏按照老金头说的法子,切来点儿青椒,放了五肉,炒出上尖儿一大盘子来。
还没端上桌,香味儿就已经很馋人了。
菜一端上桌,秦愷峰就率先夹了一筷子塞进嘴里。
鲜榛蘑十分嫩滑,带著自己特有的香气。
“难怪金大哥说直接放青椒炒就好吃,这玩意儿真是比肉还香啊!”
吃过一顿鲜榛蘑之后,秦愷峰变得非常热衷跟村民一起上山捡蘑菇。
第二天就又跟著老金头等人上山了。
不过这次参参就没有再黏著他非要一起去了。
头一天上山吸取的灵气,已经够她好好消化一阵子了。
秦愷峰虽然有点儿失落,但心里也清楚,不该经常带这么小的孩子上山。
这回上山,大家也是快到天黑才回来,虽说收货不如头一天那么多,但是今天遇到的蘑菇种类很多。
什么松蘑、冻蘑、粘糰子、小黄蘑和趟子蘑,每种都弄到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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