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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爱民说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人力有限,人家是地主,哪怕咱们有枪,总不能每天抱着枪过日子吧。”
“可我们刚刚杀了他们的人。”
“不管怎么样,都是要走这一趟的,再不去,人家大部头赶过来,那可就晚了。”
史爱民忙活完几日,将家里的田地伺候好了,而那几个俘虏起码表面上合作的很,也开始学会了深奥一些的词汇,同时经过一段时间的播种,无论是那些土豆还是红薯都已经进入了即将收成的时候,农活相对不忙,集中起来的汉子们随时准备应对那些印第安人可能的袭击。
我们之前说过,印第安人的问题,就在于大陆上缺乏强壮而易于驯服的力畜,乃至于连轮子也没法发明,而道路和不同地方之间的互通有无自然也无从考量。
这是印第安人治理不行吗,这可不是,从他们对火器的追求和喜爱,以及被英军装备武装起来的印第安人,把美军打的鬼哭神嚎,要知道,当年打进华盛顿,火烧白宫的人,可不仅仅是英军,而是英军与印第安人的联军,火烧白宫的功绩里面,可是有印第安人在里面!
他们只是没这个概念啊。
史爱民也感悟到这些殷第安人的素质,跟着他们走了几里地,却是个个身强体健,毫不在意,在体力上,这些比中国农夫们还要艰苦的多,也强壮的多,当然了,比起长老会用营养学锻造出来的新战士,他们是对自己生命力的透支,起码史爱民观察,这些印第安人没有年纪太大的人。
起码比大明的少。
没有道路,不过认路还是不难的,朝着大概方向走了一天,大地逐渐深入丛林,而后又是山丘和树木,又走了两日,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一路上,史爱民只带了两个人,背着火器,随身的行囊是储备好的饼干和肉干,算是可以补充一路上的消耗,等到了逐渐看到远处的炊烟,史爱民的心都悬了起来,是成是败,就看这一锅了。
俘虏们看到了家,早就奔跑回来,跟着呼喊声不断,而奔出许多人,却是咋咋呼呼的接近史爱民,没敢动手,躲在几米外不知道喊叫着什么。
还好,这些人似乎对他们好奇心是大于恶意的。
史爱民被带到了一个老头面前,应该就是酋长了吧,作为一个管理者上万人部落的酋长,这个印第安人大概有四五十岁,头发半白,看着来人,说了一通什么话。
史爱民却是低着头,将自己一直带着的小包裹递送了过去。
那个酋长倒是没有怕死的皇帝连拆个包裹都要假手于人的习惯,直接打开,里面是几个瓷瓶和罐子等物,而后朝着一个早已勾结好的印第安人喊道:“喝,喝的。”
不得不说,能够在于美国人大战过后,依然接受他们送来的染着鼠疫的毛毯,印第安人对于礼物的理解,实际上更接近于中国人。
接下来,就是一场比划与喊叫的智力比拼,为了让这些印第安人了解到自己所在的国家是何等的伟大,他也算是煞费苦心,酒和罐头只是其次,更是将肩上的火枪取了下来,让那俘虏帮忙抓了只山羊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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