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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外面渐昏沉的天色,也不知道龙玦今晚回不回来。
掏出卫生纸擦了擦簪子上的血迹,我简单地拿簪子把头发重新挽起来。
他抬眼看后视镜里的我,突然温和一笑:“你这复古的打扮,挺适合你,比小时候温婉很多,但骨子里的犟劲,一点都没改。”
我整了整衣服:“人总是会长大的,但本性,也总是难移。”
男人视线落在我头上的发簪上:“这簪子很别致,像是手工刻的。”
我点头,“嗯。”
“不太好看。”
“重要的是心意又不是手艺。”
“这簪子是谁送你的?”
“男朋友。”
他一怔:“宋译?”
我嫌弃拧眉:“呸,怎么可能是他!”
“那你口中的男朋友是……”
我蓦然沉默,有点不知该怎么回答。
总不能说是我那个龙老公吧!
说出来也没人信啊!
“是……对我特别好的一个男性朋友。”
要是龙玦晓得我这么称呼他,他是不是得炸毛……
不过……反正他现在不在,也不会知道这件事!
前面的男人弯了弯唇角:“你没记我的仇就好,是送你回家,还是送你去白叔那?”
我想想,道:“回家。”
万一龙玦回来了呢……
“好。”
乡下泥土路开车并不是那么好走,虽说他车好,底盘稳,能减震,但走在这种坑坑洼洼的路上还是会颠得人五脏六腑一阵不舒服。
我觉得自己有点晕车,就打开窗户吹吹风,顺便问了个无关紧要的问题转移注意力:“你怎么突然回来了?刚才听说你是来奔丧的,奔谁的丧?”
我记得他爷爷奶奶早几年就没了,桃花镇还有谁能让他奔丧……
“我干爸。
小时候我总是生病,我妈就听老人家说,给八字轻的孩子认个命硬命好,命中无子的干爹,这样可以让孩子的命格也硬起来,能给孩子挡挡灾。
于是我妈就找了娘家村的老郭头,送了他半头猪肉,让我跪下给老郭头磕了头,认了干亲。
既然认了干爸,承了人家的恩,那就要负责给人家送终,这是规矩。
两个月前老郭头摔了一跤,半身瘫痪了,我请了护工,还特意把市医院的专家送到乡下,借用县医院的仪器给他检查,查出来的结果不太好,但开的药都是进口货,专家说能保他五年之内没事。
谁知老郭头这人性子古怪,护工每天按时给他喂药,他嫌人家烦把人家赶走了。
护工给我打电话,哭着诉苦,说什么也要辞职,我还没来得及给他找新护工,他就自作主张的下水塘洗澡,还断了药,没两天发了场高烧,等我接到消息的时候,老郭头已经去世了。
我是他的干儿子,小时候受过他的庇护,他走了我要回来当孝子奔丧,给他捧牌位打碗。”
我恍然:“原来是这样,那你辛苦了。”
听说陆锦年现在混的不错,上市集团的二把手,妥妥的富家子弟。
能在百忙之中抽出空闲回来给干爹奔丧,不容易。
“宸宸,你这两年过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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