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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很实在。
李建点点头:“行,那我买一根。”
老板有点意外,都告诉他不好用了,怎么还买?他上下打量了李建一下,转而明白过来,这孩子估计家里条件不怎么样。
随即,他又想到自己那个儿子,两相对比,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由得唠叨起来:“你这孩子,一看就是个好学生,不像我那儿子,你说我就这一个孩子,做买卖攒的钱不都是给他的,现在学也不读了,家里也不管,钱都让他霍霍没了,将来拿什么生活?哎。
我儿子要有你的一半,我都要去烧高香了。”
李建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您别这么说,我家里是没您的本事,才只能靠读书这一条路了。”
老板见他这样说,心里更有点难过,于是扭头从货架上拿了一盒高档钢笔塞到李建怀里,对他说:“我喜欢你这孩子,今天第一次来,这笔我送你了,以后缺啥少啥就来,我姓王,你叫我王叔就行。”
李建受宠若惊,连连推辞,王老板态度坚决让他收下,言语之间颇有些动容:“我就喜欢爱读书肯努力地孩子,我守在学校边上开了20年的店了,就是喜欢这读书的氛围,学着孟母三迁才来的,结果东施效颦了没学好,像你这样的孩子,我能帮一把就帮一把,一根笔对我来说不算事,举手之劳,拿着吧。”
李建感动的不行,深深地给老板鞠了一躬,再抬起头时,眼中含着泪。
一支笔对于其他人不算什么,但没人知道,对于李建来讲,一根笔是他的全部。
初中的学校守着老家的县城,班里的同学都知道他家境不好,爸爸早逝,妈妈一年就是耕种那一亩三分地,一年到头挣不了几个钱,要是赶上年月不好,旱涝不定,基本上等于没收成,原本初二那年妈妈就想让他辍学去打工了,是班主任为他家里申请了助学金,这才勉强读了下来。
但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他坚持要逃离县城,到更大的地方更好的学校去,坚持要逃离来自身边人恶意的嘲笑。
他们会笑他一年到头也不换换衣服,就连路过他身边都要捏着鼻子走路。
有一年冬天,他的棉袄破了洞,棉絮直往外钻,妈妈随便给他缝了两针就算是补丁过了,第二天上学,他把棉袄脱下来搭在椅背上,后桌的同学趁他不注意,从补丁的地方往外掏棉絮,几乎要将棉絮掏空,下课时从头上往下撒了他一身。
棉絮飞飞扬扬迷了他的眼,他一边揉着混着眼泪和棉絮的眼睛,一边听着很多人围在他身边哈哈大笑,一边默默把所有的棉絮都捡起来,一点一点再从那洞里塞回去。
后来,李建考上了本市最好的高中,他以为他终于逃过了所有不堪的过往,却不知,这里却是另一个龙潭虎穴。
高二那年,同宿舍的同学有一半都谈了恋爱,李建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想这些,他所有的精力都应该放在学习上,考上好大学,将来找到好工作,才能改善自己的家境。
但他依然控制不住地想要接近那个女孩,那个并不是班里最漂亮的,却是曾经给过他笑颜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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