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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恋恋不舍地多停留了一会儿,这才收回手。
伏商没有察觉到,身为人形的自己被人类摸了头,本该是件多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他看着那只姜朝眠从不离身的乾坤袋出神,里面还装着离开太清山时他们捉来的雪魄鱼。
都给自己?
这也算人类的供奉?
不,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他还以为自己只是路边随便捡来的幼崽,为什么就胆敢把全副身家这样随便地交出去?
伏商不知道此刻盘旋在自己心间的复杂感受是什么。
他只知道,他不需要这些,也不会有什么喜欢的城池。
就算整个修仙界都容不下他也无所谓,反正他根本不准备让他们存在太久。
可是,人类呢?
他觉得现在这个人类奴仆就很合他的意,一点也不想换。
“为什么?”
沉默了很久的少年总算开口,冰冷的嗓音中带着一丝不解。
“什么?”
姜朝眠问。
“你明明说过你不想争,不想参与这些事,只想躺着看戏晒太阳,只想游手好闲四处游玩,”
伏商重复着他今天说过的话。
姜朝眠想了想,说:“因为端木华是我来这……在这里交的第一个朋友啊。
我既然答应了陪他走这一趟,当然不能扔下他不管。”
在这里交的第一个朋友?
伏商隐隐觉得姜朝眠的用词有些奇怪,不过更奇怪的是,身为清风门的少门主,人类竟然从来没有交过朋友?
“朋友,很重要吗?”
伏商问。
他看着面前的白色幼兽。
明明是他的人类,现在居然要为了无关紧要的其他人去奔波,为此不惜抛下他?
“还……还可以吧?”
姜朝眠挠挠头。
真要说端木华有多重要,那倒不至于。
至少要是馒头和对方同时掉进水里,他肯定是要先救馒头的。
但是完全对朋友的危险处境不理不睬,他也做不出来。
“总之,等你以后交到自己的朋友,你就明白了。”
姜朝眠作大哥状,拍拍伏商肩膀。
“馒头很好养活的,不会给你添太多麻烦,而且有他陪着,你以后也不会觉得太寂寞。”
孤单单一个人,有了猫的陪伴,一切都会不太一样。
这其中的好,伏商未来一定能体会。
姜朝眠不想再过分渲染托孤的气氛,总觉得好像在立fg,不大吉利。
他最后故作轻松道:“放心吧,这些都只是最坏的打算,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毕竟我可舍不得我家小猫咪呢,是不是?喵,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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