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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骑,一身赤红色的铁甲,全身的甲胄都是陨铁精炼锻造而出的,就连壮马上都披上了一层甲链,寻常的铁器无法伤其分毫,在北牧草原的历史中关于血骑的传说众多。
传闻中,这支队伍乃是霍日尧光练就而成的死士,不吃不喝,是披着人皮的修罗白骨,他们身上的盔甲染过黄泉水,是索命的厉鬼。
“小崽子,好好见识一下!
这是霍日氏荣耀的开始!”
巴图脸上骄傲。
在百年前,北牧还是个四分五裂的蛮夷部落,当时的大东已经锻炼精铁,强将无双,大东皇帝步步紧逼,草原被掠夺,无法抵抗。
在战火燃烧的之际,霍日尧光成了第一代君王,带着他的血骑横空出世。
大东三十万人的强兵被逐步击退,赤潮一样的血骑成了无数人心里的恶梦,为此,当时的大东皇帝穷尽一生都在锻造一种能够穿透重甲的弩箭,那是老一辈的执念。
对于年轻一代的人来说,并不熟悉。
辉煌落日才叫人惋惜,这样的奇兵,除了已经故去的尧光君主,没有人知道锻造的方法。
巴图叹了一口气,他私心是不愿意将血骑浪费在这种地方的,但是事以至今日,走到这里,他也只能博上一博。
驻扎在寿领郡的是朝廷的军队,领头人是一个叫屠兴的将军。
和一般的守城军不同,屠兴是上过战场的人,他们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而不是一群无用的毛头苍蝇。
段黎不会小觑对方,但她也不差自信。
她就没觉得自己会输,带上血骑不过是为了缩短时间。
炙热的高阳笼罩,地面上的野草又窜高了一个度,雨时不时的落下一次,冒着粘腻的水汽。
铁骑上的人额头冒着汗珠,他们藏身于林中,任由惊鸟高飞,风扬起身后的长辫。
时机已到。
“冲锋!”
段黎下了令。
巴图扬起了弯刀。
这就是骑兵的最大优势,他们迅速而刚猛,黑压压的像是残云风卷。
城楼上的鼓声响亮起来,守城军奔走呼号。
“报!
攻城!
有人攻城!”
他们虽然震惊却没有慌乱,寿领军一早做了警戒,朝廷会派驻兵就是为了不让起义军再朝前踏进一步。
段黎的动作尤为迅速,她和身后的人都没有一点迟疑,马蹄已经踏过城门口的鹿砦,马鸣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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