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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胆颤心寒,没有勇气走进去。
踌躇犹豫过后,只好转身离开,前往好朋友李艳红家里。
她让李艳红偷偷地去报信,或者想办法把加根带过来。
李艳红也是王李村人,从小和素珍一起长大,一起上学。
小时候,她们形影不离,无话不说,好得如同一个人,是可以割头换颈的朋友。
李艳红结婚比白素珍晚几年,嫁给了同村的王青松。
王青松在杨岗中学教书,上班时住校,周末才回王李村。
就这样,李艳红和王青松的家就成了白素珍到王李村的中转站和避风港,成了她和儿子加根见面的地方。
不过,六十多里的田间小路跑来跑去,白素珍也实在累得够呛。
有时心里想念儿子,却完全没有力气走那么远的路。
懂事的三货看出了姐姐的愁肠,自告奋勇去王李村接加根。
三货只有十三岁,往返跑一百多里路,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更何况,有一半儿的路程上,他还得背着加根走。
有一次,三货背着加根横穿一个村庄时,一条大黄狗突然向他扑过来,撕破了他的裤子,把他的小腿咬得鲜血直流。
三货强忍疼痛继续赶路,嘱咐加根到家后不要告诉白素珍。
加根懂事地直点头,可一见到妈妈,还是忍不住说出“三舅被狗咬了”
的实情。
家里人又哭作一团。
王加根一天天长大。
上小学的时候,到了寒暑期,他就吵着闹着要去白沙铺。
王厚义不准,他便深更半夜偷着往那里跑。
他事先收好父亲抽旱烟用的麻杆和火柴。
动身的前一天晚上,总是兴奋得整夜睡不着觉。
鸡叫三遍,他便摸黑穿衣起床,从熟睡的奶奶身边溜过。
轻轻地打开房门,蹑手蹑脚地走过堂屋,走过天井旁的过道,走过黑咕隆咚的巷子,轻轻拉开大门的门闩。
出门后,再小心翼翼地把门带上。
然后,就沿着通往村外的公路快步疾行,时不时还小跑一阵儿。
直到进入田野,他才放慢脚步。
路上看不见一个行人。
除了青蛙的鼓噪,听不到任何声音。
四周静得碜人,但加根除了害怕被父亲抓回去以外,还来不及考虑其他的危险。
到了双峰管理区,上了孝花公路,耳朵里听到的脚步声,比之前要清晰和响亮得多。
他老是觉得身后跟着一个人。
蓦然回首,除了道路两旁黑黝黝的松树林,又什么都没有。
为了给自己壮胆,他轻声地唱着歌儿,还用火柴点燃麻杆,挥舞着划圈儿。
加根听奶奶讲过,豺狼之类的野兽是怕火的。
只要有火星在自己的身边晃动,凶猛的野兽就不敢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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