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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在江湖名声那么显赫,除了他很能打之外,和他家世不凡、长得帅、家产富裕,能轻松招待许多武林人士,管吃管喝让大伙满意有很大关系。
道午想要给自己正名的,挣钱和攒实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这就有了她想要逛街找门面店铺,王怜花厚脸皮找借口跟随的情形了。
其实道午还想开一间酒坊,不过考虑到她曾经用李寻欢做噱头的事情,这计划暂缓的,还是先不刺|激某人了。
小打小闹的刺|激是情趣,真刀真枪的刺|激那是伤害了,这个度,道午还是懂得怎么把握的。
道午是个不差钱的,额……应该说,道午家的王怜花是个不差钱的。
坐在马车中,在旺街上走了一圈后,道午就圈定了一间位置不错,规模颇大的现成大医馆了。
更巧的是,她看中的医馆就是王怜花名下的产业。
这样,事情就妥妥的了,可以打道回府了。
道午这么急切地打道回府是为了哄某个闹别扭的老男人吗?
当然不是,是为了激娃。
为了七天后和李寻欢的聚会。
为了不丢脸的,道午得先给阿飞着小家伙整饬整饬。
她不歧视野孩子。
毕竟孩子各有各天性的,也各有各优点长处,没有必要强摁牛头吃草。
但是,她的徒弟,野归野的,也必须要野得有文化,野的有个性,野的有能力。
关于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方面,阿飞距离让道午看得上眼,还差得远呢。
作为林诗音,一个被牺牲的人,道午是非常鄙视李寻欢的圣父行为没错。
但是如果她不是林诗音,她或许也会和大伙一般,特欣赏这种文武双全、风度翩翩、没脾气、人品好的人。
好人一生平安啊!
李寻欢这种近乎圣人档次的好人,估计早就绝种了,是珍稀动物,得保护。
扯远了。
道午想说的是,对于阿飞,她也打算往她身边最厉害的人方向培养。
而她身边最厉害的人,以前是李寻欢,现在是王怜花。
将阿飞往王怜花方向培养?
算了吧,道午决定还是两者相合选择其中优点来培养吧。
再弄一个王怜花出来,位面估计hold不足。
琴棋书画不能少,经史百家必须有,还有绝世武功。
王怜花本人不差钱,准备这些费用有些高昂的教学用品的,完全没有问题。
他自己的学识能力很好,平时都是贵公子范的,形象特别能打的,总不能他外甥走出去,真的就是个野孩子吧。
要是这么干的,道午这个被聘来当老师的人,就真混账,耽误别人孩子了。
野孩子·阿飞会不会心甘情愿地答应?
那是大家没有用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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