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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有些时候,季老爷子和季老太太两人在带孩子方面,是十分不靠谱的。
老两口只顾着自己恩爱去了,倒是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老来的子了。
沈美云听完惊奇道,“你以前经常走这段路吗?”
季长峥点头。
“我以前也走过。”
她陷入回忆,或者说是沈美云的回忆。
“从这里出发到西华门大街有个图书馆,我爸那时候在医院很忙,我妈又要上课,我一个人经常跑到图书馆去。”
那时候她也不大,但是在过往的记忆里面,小小的沈美云经常一个人在图书馆一待就是一天。
她性子很安静,也能沉得住气,经常抱着一本书就看的忘记时间门。
季长峥听完这,他拍了下大腿,语气懊悔,“难怪我说我以前怎么从来没遇见过你。”
“我这人打小儿性格就坐不住,整个北京城我都恨不得跑完了,除了图书馆。”
他以前最讨厌读书了。
但是母亲会逼他读,以至于他很长一段时间门对读书厌烦了去,每次出去玩儿,都会特意避开图书馆。
说到这里。
季长峥望着外面那耸立在夜色下的图书馆,他低声道,“若是知道在那里能遇到你,就算是我在讨厌也会去的。”
座位下,沈美云轻轻的拉着了季长峥的手,“现在也不晚。”
以前他若遇到了沈美云,那是原身沈美云。
而现在——他遇到的是一十一世纪的沈美云。
这两者差别,不可为不大。
季长峥没有听懂她话里面的意思,他跟着反手抓着她的手,“是啊,现在也不晚。”
望着电车外面慢慢亮起来的路灯。
他说,“美云,我无数次庆幸在火车上那一次,我救下了绵绵。”
因为绵绵,他和她有了交集。
因为绵绵,他才得以娶到她。
是的,从一开始季长峥都很清楚,沈美云和他结婚,不是因为喜欢他。
而是因为他是最合适的,能够帮助她保护好绵绵的那个人。
所以,她才会选择嫁给他。
想到这里,他侧头看着她,路灯下,沈美云肌肤细白,眉目如画,漂亮夺目到惊人的地步。
“你有没有——”
他问她,“一点点喜欢过我?”
这语气里面有着季长峥,自己都没察觉的卑微。
在这一段感情里面,他一直都是低头的那一方。
沈美云怔了下,她紧紧抓着他的手,十指相扣被叠在衣服下面。
“你说呢?”
“季长峥?”
若不是带着喜欢,又怎么会随着他一起来到北京,又怎么会答应和他一起出来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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