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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笔若能推广到整个秦国便好了,届时吴卿必然名利双收,也可引领书法之改良,造福天下士人。”
子楚又感慨道。
“会有那么一天的。”
吴驹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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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别说,吴驹真有增大生产规模,推广到全天下的想法,毕竟他统一诸子百家的伟大计划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持。
关于买庄子,吴驹已经深刻体会到了自己恐怖的花钱速度。
“大王,公子,走吧,耽误了这么久,也该找个地方为公子授课了。”
吴驹嘴角露出一抹苦笑。
看到出子楚是真被这毛笔吸引住了。
正常人也许只考虑毛笔能把字写得更好看,但子楚作为一位君王,考虑到的却是更深层次的东西,比如毛笔的商业价值,比如它给著书立学、吟诗作赋等等文化领域带来史无前例的革新。
“真乃巧思。”
子楚在心中再次感叹道。
不过吴驹说的有道理,此行的主要目的还是带成蛟来拜师才对。
“那走吧。”
子楚郑重其事的将毛笔洗净擦干,重新放回匣子里。
众人一同向门外走去。
“等等!”
子楚突然叫停。
“怎么了?”
吴驹好奇。
子楚指了指桌上吴驹写下的那副将进酒:“吴卿,这副字可以赠予寡人吗?”
吴驹哭笑不得。
他发现了,哪怕子楚这样威严肃穆的雄主,私下里也有亲民,或者干脆称之为接地气的一面。
不过那副字确实写的不错。
由于瘦金体写的是宋体,秦国写的是小篆,所以吴驹这段时间来一直在思考二者的结合,每次总会多出些心得,写出来的字体自然也是一副更比一副强。
当然,吴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字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作为小篆向隶书、甚至是楷体演变的标杆。
“大王且拿去吧。”
吴驹说。
“那寡人就不客气了。”
子楚虽然不算是书法的狂热爱好者,但奈何吴驹的瘦金体小篆写得太漂亮,哪怕相隔数千年,子楚也能感受到瘦金体的独特美感,因而对这幅字非常喜爱。
他叫来几个随行侍者,将那副将进酒带走,
随后,众人一同向吴府深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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