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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疼啊!
金长根抱起坛子晃了晃。
还有一丁点。
越少越珍贵。
忍着心疼,金长根掏出一个小酒瓶,然后把坛子里剩下的参酒一股脑装进小酒瓶内。
望着淡白色的酒液,金长根喉咙滚动了一下,吞口唾沫,这才有些舍不得地揣进怀里。
“好了,就这样了。”
金长根正要起身,忽然想起了什么,“不对啊,这酒的颜色……”
他忙又把小酒瓶掏出来,仔细一看、
果然,颜色不对!
记得不错,这参酒的颜色可是金黄金黄的,很是好看,可是现在……怎么白得冒泡?
不对劲儿!
金长根猛地打开瓶口,然后饮了一小口。
“呃?---我呸!”
一口喷出。
这分明是水嘛!
谁给我兑水了?
金长根再仔细一想,明白了。
转头怒吼:“金喜云---你死哪儿去了?!”
,!
”
金长根不放心,忙弯下腰,很麻利地把自己的保险柜打开。
保险柜内,东西一样没少。
尤其那些纸币,金长根数了三回,一张没少。
“这就奇了怪!
难道这小丫头改邪归正?要么就是她没开这保险柜?可看她做贼心虚的样子又不像呀!”
金长根摸着下巴,有些想不明白。
既然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反正这钱也没少一分。
回过神,金长根就开始准备今天要做的事情。
原来金长根听说宋志超要离开锦山郡,回去汉城的时候,就寻思着要找些什么礼物送给宋会长。
毕竟自己能够有今天这样的地位,全拜宋志超所赐,作为属下当然要一尽地主之谊,搞些好东西送给主子。
说到送礼,金长根倒也是个有眼色的人,知道像宋志超那种身份的大人物,送一般的金银财宝估计人家连正眼都不会瞧。
有钱人嘛,最不缺的就是这些。
那么就要送一些有意义的东西。
送什么呢?
人参之类的也太俗了,毕竟这里可是人参之乡,满大街都是高丽参。
送“千年人参”
吧,这玩意虽然有些价值,却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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