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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朝歌忽然觉得喉咙有点干,她转过头,不再看那一对,目光落在窗外,京市的夜景在脚下铺展开来,万家灯火像是碎金子撒了一地。
玻璃上映出她自己模糊的轮廓,和这场热闹隔着一层看不见的膜。
台上的萨克斯还在吹,音乐软得像一条没有骨头的蛇,灯光还是暖金色,宾客还在笑,还在喝,还在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谈论刚才那场仪式有多浪漫。
她的经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身后,低声说了句车到了,走不走?
林朝歌把杯子放下,点了一下头。
几轮重要的客人巡过,酒也敬的差不多,许简注意到林朝歌在仪式结束后,往聂清音的方向走过去了。
那几步走得并不轻快,像一个急着离开的人,像一个在完成某项任务的人。
她停在母亲面前,两个人之间隔着一张空椅,聂清音正在和旁边的贵妇说话,余光感觉到有人站过来,抬头看见是女儿,话说到一半停住,拇指上的白玉扳指和食指靠拢紧了一紧。
妈,我先走了。
林朝歌说。
语气和仪式前打招呼时一样,但多加了一个字先。
聂清音放下茶杯站起来,拉了拉披肩,这么快?
嗯,明天还有通告。
那路上小心。
母女俩的对话到此为止,没有拥抱,没有挽留,没有我送你到门口。
但聂清音在林朝歌转身之前抬起手,替她理了一下风衣领子上翻起的一小角,动作很轻,很快,像是怕被人看见,又像是怕被拒绝。
林朝歌僵了零点几秒,然后微微低下头,方便母亲的手够到那个位置,这是她们今晚最亲近的肢体接触,一只手,一个领角,不到三秒。
聂清音把手收回,重新搭在披肩上,林朝歌转过身,刚走了几步,聂明远的声音从身后追上来,林朝歌,等一下!
他大步穿过人群,另一只手里还端着半杯没喝完的红酒,许简跟在他身后,旗袍的侧摆在脚踝处轻轻晃动着。
她温柔的望着林朝歌,表情已经从初见的那一怔里完全复原,挂上了一个久违而温柔的笑。
【二十六年前】
二十六年前的那个筒子楼,常年透不进什么光,空气里总浮着一股驱不散的霉味和煤球烧过的烟。
但在十几岁的聂明远眼里,这间逼仄的屋子,曾是他唯一信仰的神龛。
他生命的最开始,是伴随着刺骨的寒风和天台边缘的一声尖叫降临的。
他那个因为孕期得不到照料而患上重度抑郁的母亲,原本是想抱着刚满月的他一起跳下去的。
他不记得天台的风有多冷,但他身体的本能记住了那种悬在半空、随时会粉身碎骨的失重。
直到另一双带着温度的手,硬生生从那个疯女人怀里把他抢了回来。
那是大姐聂清音的手。
小时候,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每到清明节,自己跟着父亲去祭拜的妈妈,和三个姐姐祭拜的妈妈长得不一样。
后来他一点点长大,听着筒子楼里的闲言碎语,才慢慢拼凑出了原因。
姐姐们的妈妈是带着她们嫁过来的,后来出了车祸。
三个姐姐被父亲养在家里,日子过得一直紧巴巴的。
父亲为了撑起这个家,白天在公司做职员,晚上还要去夜市摆摊、开夜班出租,什么苦活累活都做。
后来父亲又娶了他的母亲,可家里实在没条件,母亲生下他后熬不住,得了抑郁症,走上了天台。
所以,在这个拼凑起来的、贫穷且摇摇欲坠的家里,大家都在为了活着而挣扎,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安抚一个哇哇大哭的婴儿。
除了聂清音。
聂明远就是在大姐背上长大的。
他每天夜里都要蜷缩在大姐怀里,闻着她身上那股熟悉的清香才能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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