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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那个男兵叫陈远。
特种部队的,少尉军衔,比陆星辰大三岁,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长得不算帅,但很干净,笑起来的时候让人觉得踏实。
他是被派来协助防守的,正好分到了陆星辰所在的排。
第一次正式见面是在战壕里,陆星辰正蹲在地上擦枪,陈远走过来,笑着说:“伤口好了?”
陆星辰抬起头,认出他,站起来。
“好了。
上次的事,谢谢你。”
陈远摆了摆手。
“没事,举手之劳。
换了谁都会那么做。”
沈沈蹲在陆星辰脚边,看着陈远。
她的眼神很冷,但陈远没有注意到。
沈沈想,举手之劳?你举了什么手?你只是把我打死的敌人旁边把她背走。
她不是我救的,是我。
她心里在骂人,但她不能说,她是狗。
她只能用那双狗眼睛冷冷地看着陈远。
陈远被那条狗的眼神看得有点发毛,他没有多想,只当是军犬认生,蹲下来,伸出手想摸它的头。
沈沈把头偏开了。
陈远的手停在半空中,笑了笑。
“你的狗还挺高冷。”
陆星辰低头看了沈沈一眼,“它就这样。
对谁都爱搭不理的。”
陈远站起来,没在意,走了。
沈沈看着他的背影,真想一脚把他踢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她没有。
她是狗。
陈远开始频繁地出现在陆星辰身边。
不是刻意的,是“恰好”
。
恰好分到同一个哨位,恰好在一个战壕吃饭,恰好都在休息时间出来抽烟——陆星辰不抽烟,她只是在旁边擦枪。
他们聊天,聊训练,聊家乡,聊当兵的原因。
陈远说他小时候想当警察,后来考了军校,分到了特种部队。
陆星辰说她小时候没人管,长大了想当兵,就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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