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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陆瑾还好,沈风禾是彻底起不来了。
刚好今日闲来无事,他干脆跑到城里,准备做一天短工。
银子总是多多益善的。
况且,想到昨日两人提起及笄之事,他心中有了些思量。
女孩儿家的及笄礼何其重要,这几年辛苦些,将来也好去银楼打支好簪子。
不拘是金的还是玉的,总不能又拿出支竹簪、木簪。
沈风禾配得上最好的东西。
到了县城,他轻车熟路地走进东桥酒楼,和掌柜的寒暄几句,就往后厨钻。
每逢城中有人家办红白酒,多半会从东桥酒楼置席面。
办酒前一日酒楼最是忙碌,沈陆瑾从小便在这种日子来做短工。
一整个上午洗菜、备菜,用了晌午饭,终于拿到工钱,不算多,但沈陆瑾很满意。
看天色还早,他又匆匆跑去书铺,想问问掌柜可有新的书要抄。
没想到书铺里只有一个百无聊赖的王翠儿。
她见到沈陆瑾,眼睛一亮,拉着他的衣袖走到柜台前。
沈陆瑾不自在地挣脱她,语气僵硬:“王掌柜可在?”
王翠儿没在意他的态度。
她比沈陆瑾还长两岁,有时看他就像在看自家不懂事的弟弟。
她笑答:“你别找我爹啦,我给你介绍个好活!”
她从柜台里翻出一张书契,递给他看:“咱们原来的知县胡大人家中有几本孤本,想找写字好看的书生抄完留作收藏,给的可多啦!
我特意把这活儿截下来,你看怎么样?”
沈陆瑾盯着手中的书契,确实是个漂亮的价格,够普通人家吃喝三个月的银钱,抄几本书就到手了。
不愧是胡家。
他看着王翠儿,真心实意地道谢:“多谢你,王姑娘。”
“这算什么,本也是因为你和阿禾的字写得比那些书生好多了,你们应得的!”
皓月当空,四台山一片寂静。
借着月色,沈陆瑾穿行在山林中。
不知为何,走了无数遍的山路,今日却透着几分无名的古怪。
他以为是自己劳累一天有些恍神,摇摇头继续向前。
走到一处溪水边,他蹲下身用水拍拍脸。
溪水清冽,他的发丝上沾满水珠,一滴滴落在水中,波纹晃动。
忽然,水面上闪过一道寒芒,他定睛一看,却见水中倒映着一把利斧,高高地举在他头顶,顷刻间就要落下!
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却先一步动身,他一个侧身翻到旁边的草地上,斧头落了空。
一个身影扑倒在地,又踉跄着站起身。
朗朗月下,他看清了来人的模样,是个与他差不多高的中年男子,身材精瘦,神情暴戾,带着刀尖上舔血过日子的人才有的疯狂和阴狠。
不安弥漫上沈陆瑾的心头,他逼迫自己镇定下来,冷静迅速地扫视一圈周遭的环境,又盯着男人的眼睛,不愿激怒他,沉声问道:“我与阁下无冤无仇,你何必下此狠手?”
男人嗤笑一声,脸上皮肉垂叠、沟壑纵横,吊梢眼里闪着嗜血的精光。
“小子,你不走运,有人找我买你的命!”
说罢,他又紧握斧头,明晃晃的斧刃直直劈向沈陆瑾!
沈陆瑾早有准备,他敏捷地弯腰踏进浅浅的溪水里,躲过利刃,又乘势抓了把溪流底的石子朝男人的脸上丢去,转身拔腿就跑。
男人下意识抬手挡住,却晚了一步,他大叫一声,石子混着泥沙糊在他的眼睛里,半眯着眼揉搓,却见沈陆瑾向林中深处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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