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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听爷爷说起逃荒路上的惨况,他对自己能养活老婆子跟几个孩子只觉得非常的得意!
身处京郊,却只能堪堪果腹不至于饿死,太上皇看着老农脸上不加掩饰的得意,心情很是沉重。
这就是普通百姓真实的生活么?
到了饭点儿,林澜花了银子买了这家养的几只鸡和一些蔬菜,有让人去周围买了米肉回来,但因为普通百姓之家,鲜少有吃白米的,只买来一些糙米跟黄米。
林澜微顿偏了,就跟着一个丫鬟亲自下厨,倒腾了一些吃的,林黛玉惊喜的看着姑姑随随便便就能弄出这么好吃的东西,眼睛都亮了,只觉得自己日后也要跟姑姑一样能干!
“这手艺?黄老哥家里是开饭庄的?”
一般男孩子都不下厨,黄老哥的孙子这般熟练,显然家里也是搞这个的,老农吃着分给他的一碗饭,忍不住竖着大拇指笑道。
太上皇随意的点点头,林丫头除了不会女红,其他地方没什么可说的。
刚跟这老农显摆了良久,扭头一看不孝孙子已经给林澜还有林黛玉一人夹了一个鸡腿开吃了,正要发火,一碗喷香的鸡汤已经吹到适口就被递了过来,显然已经舀了一会儿了。
徒烨熙有些别扭道:“您先喝汤暖暖身子骨!”
说完还帮着拆了一个鸡腿,去掉自己不喜欢的皮,撕成合适的大小放到自己面前,太上皇斜眼比较一番,也就自己这只鸡腿最大,而且他猜测,应该是先给自己挑了,才给其他两个夹的,心情顿时又好了,笑眯眯的夹了剩下的鸡腿放到徒烨熙碗里道:“你也吃!”
“你这孙子,真真孝顺啊!”
老农看着一口肉都给祖父弄得这么仔细,还兼顾弟弟跟侄子的徒烨熙,忍不住羡慕道,自己的孙子光想着从自己这里弄吃的,哪里会给自己吃一口?
太上皇喝了一口汤,顿觉满口喷香,夹了一块肉,不知怎么料理的,肉也是咸香适口,再啃一口加热的火烧,只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心情放松下,就道:“这是真……我真的最得意的孙子了,嫡子嫡孙,日后我的家业都要给他!”
“……老哥,你是说把家业给最孝顺的?”
自己就一个老婆子,所以儿子们都是一个肚子里爬出来的,但是他也羡慕黄老哥能有这么孝顺的孙子,突然眼睛一亮,笑问。
太上皇闻言,点点头道:“这是一个办法,你日后便给几个儿子说,就这一个院子,谁最孝顺,日后就给谁,活着咱们享受儿孙孝敬,把家产交给最孝顺的,不管是真是假,反正自己舒服就行!”
如果一个人便是装的,能够孝顺父母到终老,让他们受到照顾,那又如何?
老农闻言,若有所思的吃着碗里的鸡汤泡饼,边吃边点头。
黄老哥看着就是个有本事的,他的话确实有道理,以后谁孝顺,他就把院子给谁,生的他们时不时来气自己跟老婆子。
吃了半个火烧,太上皇突然发现孙子跟林澜都吃的是糙米饭,顿了顿,让人给他盛了半碗,一入口脸色就有些不好,但是看着一旁吃完一碗鸡汤泡饼,又大口大口吃着糙米饭的老农,什么话都没说,一口一口吃了下去。
虽然对于民生,太上皇看着觉得有些沉重,这根从前他召见的不太一样,澜丫头做的饭收拾的干净,可就这糙米饭入口的时候,也有不少谷壳,有些难以下咽。
他心中有数,曾经那些不过是做给自己看的,可未曾想会是这么严重,这还是看着较为富庶的农家。
身为帝王有着无上的权利,但是自己治下的百姓却连饱腹都不能,自己这一生又如何算得上成功呢!
但是看着普通人家的烦恼,他心里倒有些释怀,不过一个看起来很一般甚至有些破旧的农家小院,就能让兄弟失和,为了皇位整日算计,也不算什么……
夜里,老农将收拾好的包括自己住的三间屋子收拾好,然后带着老伴去了长子家里休息,这间普通的农户立马就变成了戒备森严之地,天上的雪已经停下了,在月光的映衬下,地面好似铺上一层薄薄的银霜,太上皇看着月光,感受着空气中的寒气,轻声感慨:“明日是个艳阳日啊!”
“……”
徒烨熙跟林澜还有林黛玉都站在身后,他们身上穿的暖和的冬装,并不觉得寒冷,但是看太上皇这般沉默,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林澜有些欲言又止,她想要说其实太上皇已经算得上是盛世明君了,生产力落后并不全是他的责任。
“往年,朕每每到了冬季的时候,即希望雪大,又害怕雪大,润雪兆丰年,可是雪大,就意味着百姓得受寒挨冻,甚至是灾害……朕以为自己做得很好,朕也觉得自己尽了最大的努力,到处都是歌功颂德,朕所到之地都夸朕是盛世明君,但是……为何朕……为何朕连让百姓果腹都做不到?”
太上皇原本是抱着游玩的心情出来的,可仅仅一日,他心中就觉得难难受,看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过成这个样子,他只觉得自己这一生无比的失败!
林澜拽着徒烨熙,到一旁,在他耳边轻轻耳语一番,结果却被他拉到太上面前面,道:“皇祖父,澜儿又事要禀。”
徒烨熙并不怀疑林澜所说的事情的真假,但是他却不愿再冒领她的功劳。
林澜被他推到前面,顿了顿,又扭头看到徒烨熙眼中的鼓励才慢慢的开口道:“太上皇容禀,您是知道臣女家里大姐姐嫁了皇上薛家之子的,也应该知道臣女家里有个蒋姨娘,原曾是薛家庶长子之妻,丧夫之后,因家产分割要被如今薛家当家沉河之时,被臣女爹娘救下,后来在林家挂了个姨娘的身份过活。
姨娘人很好,对臣女跟兄长都很好,故而小时候臣女常在她膝头听她像故事……”
“金陵皇商薛家,有海上的生意,所以不少海外的事情都有所了解,比如黄发蓝眼,红发碧眼,黑肤白肤……原本只是听个故事,但是臣女记得一件事,她说过海外的粮食跟我们不同,有些地方,他们的主食是是一种咱们指甲盖大小的金黄色的麦子,前朝的时候就曾经流入我们国家,但未曾引起重视,听说……”
太上皇听着听着,便笑道:“那叫玉麦,朕也曾见过,亦曾经使用过,不过不如咱们的麦子更加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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