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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咏璇淡然一笑,神色松弛下来:“走吧,我跟你回警署。”
她没有解释,也不回答疑问,只是干脆利落地起了身。
黎珩坐在床边,看着沈咏璇忙碌起来,往返于卫生间和衣帽间,精心细致地打理起自己。
“第一次去警署,不能邋里邋遢的。”
沈咏璇态度坚持。
事实上,黎珩从未见过她随意的模样。
无论是出门在外还是居家,沈咏璇总是精致优雅,比谁都要体面。
黎珩轻声开口:“姑妈,这桩命案,真的和你有关吗?”
沈咏璇坐在梳妆台前,透过镜面与她对视:“你信我吗?”
短暂停顿后,她又收回视线,对着梳妆镜上妆,淡淡道:“你要是脱口而出说相信,我反而觉得你不够专业。”
话音刚落,黎珩的声音却清晰响起:“我心里觉得,你不会是凶手。”
沈咏璇捏着化妆刷的手骤然一顿,垂下眸。
好像已经很多年了。
很久很久,没有被亲人这样坚定地信任过。
漫长的沉默过后,沈咏璇问道:“你想不想知道,当年我为什么离家?”
……
沈咏璇起身走到桌边,拉开抽屉。
这间卧室,依旧保留着她少女时期喜欢的陈设布置。
时隔多年,审美早就已经不同,再看当年粉调的装潢,难免觉得过时。
沈咏璇取出一本带锁的日记本,放在黎珩面前,说起二十多年前的旧事。
“那一年,我才十七岁。”
第一次和Kelvin见面,是在一场晚宴过后。
她和二哥在回家的路上,与他偶然相遇。
原来Kelvin是二哥沈启尧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他比她年长八岁,成熟儒雅,总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文质彬彬的模样。
“那段时间,大哥工作忙,还要照顾大嫂。
我很贪玩的,只要二哥开口带我去他的公司,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跟上。”
“Kelvin习惯用钢笔写字,字迹漂亮。
那时我还小,不懂生意,只知道二哥一心自立门户,却能力有限。
每次公司遇到困境,焦头烂额时,他都要找Kelvin商量对策。
Kelvin很有办法,帮二哥收拾了所有烂摊子,就好像在这世上,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难题。”
那时的沈咏璇情窦初开,心思纯粹又炙热,所有懵懵懂懂的情愫与心意,都写进一本日记里。
她满心满眼都是对那个人的仰望与倾慕,一字一句将羞怯的少女心事记下,小心翼翼地收好。
那段日子,沈启尧时常带着沈咏璇出入公司。
她独自坐在落地窗边的角落,悄悄朝着办公室里的Kelvin看去,将点点滴滴记在日记本里,却从没有显露半分。
直到一个夜晚,Kelvin专程带她前往维港,为她放了一场,独属于她的漫天烟花。
月色皎洁,璀璨星光在黑夜中铺开,十七岁的沈咏璇像是被温柔地牵起,走进一则童话故事。
“他郑重地问我,愿不愿意和他在一起。”
“日记写满整整一本,我又换了全新的本子,特意上锁,记下我们相恋后的点点滴滴。”
黎珩低头看着手里这本带着锁扣的旧日记本:“这就是后来你换的那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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