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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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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正蜷缩在拆迁区的瓦砾堆里。
早春的雨混着铁锈味砸在身上,我舔了舔冻得发僵的爪子,听见高跟鞋踩过水洼的声音。
“小东西,你在这里多久了?”
她蹲下来,米色风衣的下摆扫过我的尾巴。
我本想亮出爪子,那些穿西装的男人总爱用皮鞋碾我的尾巴。
但她掌心的温度透过湿透的皮毛渗进来时,我突然收了爪尖。
她把我裹进羊绒围巾里。
公交车颠簸着穿过城市,我从围巾缝隙里看她的侧脸,睫毛上沾着雨珠,像挂着碎钻。
她叫林晚,住七楼,阳台种着薄荷和多肉,冰箱里永远有三盒鲜牛奶。
“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啦。”
她把我放在飘窗上,递来一个青花碗,里面盛着金枪鱼罐头。
阳光透过纱窗,在她手背上投下格子状的光斑,我跳上去踩了踩,她笑着挠我的下巴:“你就叫年糕吧,像你一样白乎乎的。”
接下来的日子像浸在牛奶里。
早上七点,她会把猫粮拌进蛋黄,用勺子碾成泥;下午三点,她会坐在地毯上改图纸,我趴在她的键盘上打盹,偶尔踩出几个乱码,她从不生气,只是把我抱到腿上,闻起来有松节油和柑橘的味道。
有次我半夜打翻了她的画架,丙烯颜料在地板上洇出一片蓝紫色的云。
她清理到凌晨三点,晨光爬上窗台时,她突然把脸埋进我的绒毛里:“年糕,只有你不会离开我,对不对?”
我舔了舔她的眼泪,有点咸。
那时我还不懂,人类的眼泪从来都不是无缘无故掉下来的。
秋天来的时候,林晚开始晚归。
她的风衣上沾着陌生的烟草味,回来就把自己关进画室,画布上第一次出现了男人的背影。
穿灰色大衣,站在地铁站的广告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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