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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人无完人。
世上没有完美的恋人,如果有,那多半都是演的。
韩璋知道自己算计亲事的行为并不光彩,但他也不觉得心虚,因为只要他能演上一辈子,那他就是个好人。
何况,看过沈清澜的长相后,他对这个漂亮小哥儿,也是真有好感。
还蛮期待把人娶回家的生活。
确定自己的“追夫计划”
没有任何问题后,韩璋就让人给上坡村的家人们带消息,以学习为借口,休沐日不回村。
然后,带着他专门给沈清澜写的订制话本,前往凌云书斋。
这就是他的第一步计划:话本钓鱼!
根据他的调查,沈清澜非常喜欢看话本,甚至为了方便收集话本,还专门开了一间书铺,叫做凌云书斋,养活了不少靠写话本赚钱的贫寒书生。
而众所周知,人都有爱屋及乌的喜好。
倘若他写的话本,能够获得沈清澜的喜欢,那么沈清澜对他这个人,自然也会有所滤镜,产生相当高的好感。
甚至效果够好,不用他制造巧遇,对方就会主动来找他。
—
凌云书斋。
韩璋褪下书院的儒生院服,穿上略带陈旧的衣衫,打扮成贫寒书生的模样,独自来到书斋门口。
好吧,也不用刻意打扮,他本来就是个贫寒书生。
“这位郎君安好,不知郎君是想买书,还是想卖书?”
书斋伙计态度很不错,满脸笑意迎上来,并未因韩璋穿着寒酸就眼高于顶。
这也不奇怪。
京城贵人实在太多了,低调出门的不在少数,而读书人也是即便一时落魄,将来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一冲九天,实在得罪不得。
所以,比起偏远地方,京城的掌柜伙计,很少有人会把鄙视摆在明面上得罪客人,主打一个和气生财。
韩璋每天给自己安排的事情满满,空闲时间不多。
因此他也并未废话,直切主题拱手道,“麻烦小二哥带路,在下是来卖话本的。”
这业务伙计熟!
“请郎君这边稍坐,小的马上去叫掌柜。”
伙计闻言,领着韩璋在待客的地方坐下,便欢喜去叫掌柜。
他如此高兴也正常,因着东家喜欢看话本,他们每次献上的话本只要能让东家高兴,就都能得到大笔赏钱,这可是个好差事呢。
来回不过几句话的功夫。
掌柜就带着笑容出来接待,“不知这位郎君贵姓,如何称呼?话本写的是什么,可将手稿带了过来?”
“免贵姓韩,这是韩某写的话本《双魂记》,请掌柜过目……”
简单寒暄后,韩璋把自己写的话本递上。
“好字!”
掌柜打开手稿,还没看内容,就先惊喜赞叹出声。
韩璋一个习惯了硬笔字,和机器打字的现代人,毛笔字原本是没那么好的。
但原身可在书法上下过苦功夫的,身体早就形成肌肉记忆,他穿越过来这些天,也一直下苦功夫适应原身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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